蕾丝猫……
看到这三个字时,张子安是相当的无语。
他启动手机浏览器,简单搜索了一下。
这只书中猫的经历也是挺悲摧的,一开始被潘金莲当成宝贝养,聪明伶俐,很快学会了叼东西和捡东西,连睡觉都在一起搂着睡。后来,对了对付情敌,潘金莲开始有意识地训练它。雪贼只吃鲜肉,潘金莲把鲜肉包在红绸缎里,训练它扑击,因为西门庆仅一岁多的儿子官哥儿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当雪贼训练有成时,潘金莲悄悄把它放进了官哥儿的房间内。看到穿着红衣服的官哥儿,雪贼本能地认为那是一块鲜肉,于是冲上去扑挠,把官哥儿惊吓得口吐白沫,不久便一命呜呼。暴怒的西门庆拎起雪贼,把它摔死在石台上。
看到这些,张子安也算是理解了,这是利用了动物的条件反射。
他同时也理解了,怪不得这只猫如此厌恶男人,怪不得它喜欢训练其他猫偷东西,怪不得它这么凶,动不动就号称要阉了他……事有果,必有因。书中猫的自称从“老娘”、“奴家”和“我”之间变来变去,应该也是受到潘金莲的影响。
他初见它时就觉得很纳闷,如果不是特意染色的话,全身雪色纯白而额头上有一道黑线的猫真心罕见,或者说是从未见过,因为它是作者空想出来的猫,并由于众多读者的想象而成为了世间的精灵。
利用动物的条件反射来做案,潘金莲并非首创,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晋国屠岸贾就曾经依据同样的原理训练恶犬来杀死赵盾。无独有偶,在《金瓶梅》书成之后300年,又有一位名为“柯南道尔”的作家写出了类似的情节,收录于《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短篇《巴斯克威尔猎犬》里。
无论是屠岸贾还是柯南道尔,都是训练的狗,狗是很容易训练的。若说是训猫做案,潘金莲可能是古今中外第一个,算得上是训猫界的元老级人物。以此推论,雪贼能因为信仰而为精灵是很正常的。
“星海,一会儿这里要来其他人,我先把你收回手机,等到家时再放你出来。”他跟星海说,“今天你可是帮大忙了,没有你,我们很难找到这里。”
星海受到了表扬,很高兴地扬起头,“好的,子安。”
张子安把星海收回至手机里,带着菲娜和隐身的老茶退出杂物间,从消防通道里回到一楼大堂,正好迎面遇上盛科从门口进来。
看到张子安没坐电梯,而是从消防通道里走出,盛科略感诧异,但他没多问,而是先把手里拎的保温饭盒递过来,“张先生辛苦了,先吃些东西吧,都是自己家里的家常菜,不成敬意。”
“那我就不客气了。”张子安接过饭盒,一看大堂里悬挂的钟表,已经是中午12点了。意识到这一点,他的肚子马上配合地咕噜作响。
盛科又递上一双一次性筷子,“找个地方坐下吃吧。”
“盛队长吃过了?”张子安明知如此,但还是礼貌性地问了下。
盛科拍拍肚子,“当然,回到家正好老婆做完饭,虽然周末还要加班免不了受了几句埋怨,但好歹填饱了肚子。”
于飞从监控中看到他们,连忙推开监控室的门,“二位,进来吧,监控室里有桌子有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