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愧是大城市啊!”
平整干净的柏油路面,成群结队驶过的漂亮汽车,鳞次栉比的华美洋房,最重要的是盛装出行的太太和小姐们,令没进过几次城的罗杰大开眼界。
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西服,这是他从箱子里翻出去世老爹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有些局促。西服外套可以有效遮掩他插在腋下的左轮枪,不至于惊吓到城里尊贵的女士和老爷们。不过话说回来,城里的妞实在太靓,罗杰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老子警告你,不要想着逃跑,你可是老子的摇钱树,能不能骑上靓妞就看你的表现了。”罗杰牵着飞玛斯告诫道。
他站在电影公司的门口,正了正自己皱巴巴的领结,用他能表现出最彬彬有礼的口吻对门房说道:“嗨,你好!我是罗杰,罗杰·莱斯利,来自莱斯利农场,我与查尔斯先生有个预约。”
门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尽管罗杰自以为得体,却始终无法掩饰那一口乡巴佬的粗俗语调。
“上去吧,查尔斯先生在301号房——还有,不要让你的狗在走廊里拉屎,否则我会让你把屎吃进去,剩下一个渣都不行!在这栋大楼里,狗比你的价值高多了!”门房面无表情地警告道。
罗杰干咳一声,牵着飞玛斯上了楼。在路上,他的眼睛直往擦肩而过的女速记员身上瞟,强忍住去摸一把她们屁股的冲动。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社会能容忍这些漂亮妞跟男人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就算社会能容忍,那些男人也能忍得住?能得忍得住的一定不是男人。
他站定在301号办公室前,重重地敲了三下门。
“请进。”一个甜美的女声说道。
罗杰像被勾了魂一样推开门,看到一位长相可人的金发美人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向他笑道:“莱斯利先生是吗?查尔斯先生在里面等着你。”
原来301号办公室还是个套间,在外面工作的是查尔斯的专职秘书。她穿着裙摆离地6英寸的标准套装,长筒袜卷至小腿,露出光滑迷人简直是诱人犯罪的膝盖。在罗杰进来之前,她正在阅读一本《纽约客》杂志,页面停在了署名“口红”写的时尚专栏——教你怎样度过放浪形骸的夜生活。
罗杰学绅士老爷们的样子脱帽,腆着脸搭讪道:“美人儿,叫我罗杰就好——嗨!我有个提议,今天晚上有空没有?我想吃你吃饭可以吗?”
秘书保持着礼节性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微笑,“对不起,莱斯利先生,我晚上有约了。”
真扫兴!
罗杰心里嘟囔着,推开了里间的门。
这间办公室的装修非常奢华,宽敞得好似宫殿,。来自土耳其的羊绒地毯完美吸收掉脚步声,气派的办公桌以黄铜包角,墙壁上悬挂着公司创始人的大幅油画。
查尔斯正在和另一个男人说话,语气十分客气礼貌,跟昨天与罗杰谈话时完全不同。
“日安,查尔斯先生。”罗杰恭敬地说道,“我来了。”
查尔斯回头看了一眼飞玛斯,没有理睬罗杰,而是对另一个人说道:“邓肯先生,看看这条狗,是不是跟您的狗非常像?”
这时,飞玛斯和罗杰都注意到办公室里还有另一条狗,这条狗蹲坐在一张高靠背椅子上,面前是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一个厨师打扮的人从餐车里把香气四溢的烤牛排摆放到餐桌上。
“请慢用,先生。”厨师毕恭毕敬地说道,低头推着餐车离开了房间,而他说话的对像只是一条狗而已。
除了牛排之外,餐桌上还有一杯色如琥珀的醇香葡萄酒,来自中国的瓷制花瓶里插着一支芬芳的玫瑰,制造商Robbe_berking的银质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盘两侧。
那条人模狗样的德牧傲慢地扫视一眼罗杰和飞玛斯,便埋头于餐盘中,对银光闪闪的餐具视而不见,直接上嘴啃咬牛排。
飞玛斯呆呆地注视着这条极尽奢华之能事的同类,而罗杰则望着葡萄酒垂涎三尺。
查尔斯警告性地瞪了一眼罗杰,“我们的大明星就喜欢喝上两杯,你什么也没看见,懂了吗?”
“是的,是的,我懂。您放心,先生。”罗杰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查尔斯是不让他把葡萄酒的事宣扬出去,毕竟就连他这个乡巴佬都知道,国会制订的《禁酒令》已经把几十万人投入了大牢。他知道这条狗很有名,却没想到居然能令查尔斯这样的高级主管甘冒犯法的危险也要满足它口腹之欲的程度……
门房跟他说,在这栋大楼里人不如狗,他起初还以为是玩笑或讽刺,万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照这么说来,如果飞玛斯在走廊里拉屎,那他真的有可能被迫吞下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