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看“贞屯悔豫皆八”这一说法,是否如上筮例中的“八”说相同呢?
《国语·晋语》:“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熟大焉。……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我们看到本筮例的称法,不同于《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中的那种称法,即“遇某之某曰”;也不同于前面所讲的两筮例中出现的“某之八”说法。而这一筮例出现的是“得贞《屯》悔《豫》,皆八也”这种奇特说法。那么,这“贞《屯》悔《豫》”,能否理解成《左传》里的筮例称法,为“《屯》之豫”呢?按《左传》里记载的《周易》“筮之”或“引用”例子分析,已知那时的《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作为每篇里的“繇题”。而且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篇里并没有以《豫》名称做“繇题”的。那么,这“贞《屯》悔《豫》”,就不能理解成“《屯》之豫”。这一筮例,也就不是“变繇”筮法(“变繇”筮法是一个所谓“卦”下有六个繇称,指某“繇”有变,后改成六个爻称)即没有得出《屯》里的繇辞。因这一筮例里,出现了“皆八”的说法,如同“艮之八”与“泰之八”筮法一样,应是“变卦”(所谓变卦是筮法上一“卦”变出另一“卦”,“变繇”与“变卦”不要混淆)筮法了。所谓“变卦”,就是在起卦时,起出的一卦为“主卦”,再通过“主卦”的“繇变”(后称“爻变”)而变出另一卦,即为变卦。那么,这《屯》就是主卦,而《豫》就是变卦了。
从这一筮例中的解卦说法来看,是通过《屯》和《豫》两卦象和卦辞结合来解卦的。这都属于把《周易》演变成“八卦筮术”里的东西,《周易》里本没有这些内容。如本筮例中出现的“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震,雷也、车也;坎,劳也,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众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济,壅也。……坤,母也。震,长男也。母老子强,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师’。居乐出威之谓也!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这些都是“八卦”筮术里的东西,在“《周易》卜筮说”一章里有解说,这里也就不再细说本筮例中的“八卦”取象内容。而从这一筮例中的解卦说法来看,就是“变卦”筮法了。不过这里出现的“贞”、“悔”与“皆八也”在本筮例里是何意呢?
“贞、悔”也是“八卦”筮术上的术语,最早出现“贞”、“悔”的说法,是出现在《尚书》里的《洪范》(今人研究认为此文是伪文)一文中。“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
这《洪范》里说的“曰贞,曰悔”,单从此文中是无法理解在筮法上是何意。而最早出现“贞、悔”与卦名称在一起的说法,就是《国语》里的这一筮例了。“易学”上对“贞、悔”,在筮法上的一般认为是,本卦为“贞”,变卦为“悔”;或内卦称为“贞”,外卦称为“悔”。
三国时韦昭所注《国语》,对此筮例也有解释:“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八,谓震两阴爻不动,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为爻无为也。”
而宋人在前人筮例的基础上,总结出占卦上的筮法,如朱熹作《易学启蒙》,考变占第四里所总结的筮法如下: 凡卦六爻皆不变,由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 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 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即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 四爻变,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仍以下爻为主。 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 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
朱熹对“贞、悔”的说法是:
“凡卦六爻皆不变,由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而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
按朱熹的说法,若单从“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的说法,类如三国韦昭所注《国语》,对“贞、悔”的说法“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由此说法而知,“贞”就是代表“本卦”(也称“主卦”)的意思,“悔”就是指“变卦”了。朱熹说的“彖辞”,不是《十翼》里的《彖》文,而是指断卦上的“卦辞”。
我们还是把《屯》与《豫》两卦的卦画图示如下:(图略)
这是春秋时期《周易》里的《屯》、《豫》的符号。若是由《屯》变《豫》,那么,《屯》的符号应出现三个“变”画,经过变化之后,才得出“变卦”《豫》。我们再把《屯》变《豫》的“变画”图示如下:
(图略)
如上符号图示,《屯》卦符号里的第一、第四、第五繇画,在起筮时出现了“变繇”,是要有本画变成相反之画,经过“繇画”的转变,也就有《屯》变成《豫》了。而《屯》卦符号里的第二、第三、第六繇画不是“变繇”,即不用“变”的繇画。这不用“变”的三个“繇画”,其写法是“八 ”这样的,像数字“八”的写法。
《国语·晋语》里记的公子重耳为能否得到晋国而亲自告神以占筮,得出的一卦是“贞《屯》悔《豫》,皆八也”这种说法,这正是通过起卦时得出《屯》卦,所见《屯》卦里的上卦第六繇画与下卦里的第三、第四繇画不是“变繇”,才随口说出“得贞《屯》悔《豫》,皆八也”,这“贞《屯》”就是指主卦《屯》,而“悔《豫》”就是指变卦《豫》。这里出现的“贞”与“悔”就是指代“主卦”与“变卦”的称法。而“皆八也”,也正是根据主卦《屯》里的上卦与下卦六个繇画里的三个写法像八的繇画不“变”,而出现的说法。这“皆”,就是指《屯》卦画里的上下“八卦”符号里出现了不用变的“画道”(即“繇画”),并且这不用“变”的三个“繇画”,其写法如同“八”,故出现“皆八也”的说法。这里的“皆”又是与“之”是个对比的称法,“皆”是指一卦中的上下卦里出现了不变的繇画时的称法;而“之”是指一卦里的上卦或下卦出现了不“变”的“繇画”时的称法,如“艮之八”与“泰之八”的称法。由此也就明白《国语·晋语》里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的说法了。这一筮例里的“八”说,与《国语·晋语》里一筮例中出现的“得《泰》之八”及《左传·襄公九年》记的“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的“八”说是一样的。这三个筮例中出现的“八”说,既是指主卦里出现的不“变”繇画,而这不“变”的繇画又像“八”字的写法,才称之为“八”。
而这些应说是简单的东西,而被后人迷惑不解上千年,却称之为千古之谜的根本原因,是只知有今本《周易》,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所致,而春秋《周易》文本里所用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之的写法如八,故在起筮中才有此“某之八”涚法。
也有《国语》旁证了今本《周易》在战国后期以前还没有定型。由此这些筮例均说明,这一时期反映的是春秋《周易》文本,并没反映九·六式《周易》文本(即今本《周易》。
3 .《左传》里涉及的《周易》内容与竹、帛、今本《周易》之比较
我们再通过《左传》一书所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及引用《周易》的例子,所涉及春秋《周易》文本里的一些篇章里的句子内容及结构形式与竹书、帛书、今本《周易》内容及结构形式相比较,看两种文本的《周易》相同与不同之处。
㈠《左传》一书所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所涉及到的《周易》与竹、帛、今本《周易》之比较
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
(《左传》里记载的无论是筮例或引用《周易》的内容,以下在对比中均称“《左》记《周易》”)
①《左》记《周易》:《观》:“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② 竹书《周易》:(缺失)
③ 帛书《周易》:《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④ 今本《周易》:《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⑵《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①《左》记《周易》:《归妹》:“睽”: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
② 竹书《周易》:(缺失)
③ 帛书《周易》:《归妹》:尚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④ 今本《周易》:《归妹》: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⑶《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
①《左》记《周易》:《大有》:“睽”:公用亨于天子。
② 竹书《周易》:(缺失)
③ 帛书《周易》:《大有》:九三:公用芳于天子,小人弗克。
④ 今本《周易》:《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⑷ 《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也。’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
①《左》记《周易》:《随》:元亨利贞,无咎。
② 竹书《周易》:《 》:元卿利贞,亡咎。
③ 帛书《周易》:《隋》:元亨利贞,无咎。
④ 今本《周易》:《随》:元亨利贞,无咎。
⑸《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
①《左》记《周易》:《困》:“大过”: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② 竹书《周易》:(缺失)
③ 帛书《周易》:《困》:六三:困于石,号于疾莉;入于亓宫,不见亓妻,凶。
④ 今本《周易》:《困》: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⑹《左传·昭公五年》:“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故曰:‘为子祀’。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明之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当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谗也。”
①《左》记《周易》:《明夷》:“谦”: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② 竹书《周易》(残缺)
③ 帛书《周易》:《明夷》:初九:明夷于蜚,垂亓左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④ 今本《周易》:《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⑺《左传·昭公七年》:“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於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於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
①《左》记《周易》:《屯》:元亨……利建侯。
《屯》:“比”:……利建侯。
② 竹书《周易》:(残缺)
③ 帛书《周易》:《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律矦。
《屯》:初九:半远,利居贞,利建矦。
④ 今本《周易》:《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⑻《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