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蛊》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母之蛊,不可贞。 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裕父之蛊,往见吝。干父之蛊,用誉。 不事王候,高尚其事。”
(译文)
“十八、事业处理得当,大亨通,并利于大业的完成;但这非是一日之功,应有一个过程。
继承父亲的事业,是有儿子在父亲故后所继承,没有过失。鞭策努力,最终事业是吉祥的。若继承母亲的事业,是不应当那样做的。继承父业,虽有小的悔恨,但没有大的害咎。丰富光大父业,向前发展会出现一些困难;但继承父业,会得到赞赏。不谋取王侯的地位,敬重与崇尚所继承的父业。”
(解说)
“蛊(gú)”:《广雅·释诂》蛊,事也。这与《易传·序卦》里说的一样,“蛊者,事也。”“事”:事情,职务,从事,侍奉等意。本篇里的“蛊”当事情,或从事讲,不是“蛊”的本义。
本篇题目内容是“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从“蛊”的判词来看,是好事情,好结果。说明“蛊”是值得去做和称颂的事情。这里的“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是借题比喻,从“干支”来说,是个“七日”时间。古人认为七日是一个周期,这里是寓意完成事业非一日之功,要经过一个过程,也表明前后工作不可中断性。
本篇第一自然段的内容是“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这里的“干”是求取之意。“干父之蛊”意是接替或从事父亲的事业。“考”:父亲死后为考。“厉”:鞭策,激励。本段意思是“继承父亲的事业,父亲故去后有儿子接替,没有过失,努力进取,最终是吉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