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周易》第六十二篇《小过》文讲述了什么?
答:为君子讲述在小事上可有所超过,而大事上不宜超过的道理。
《小过》原文:
“小过,亨,利贞。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飞鸟以凶。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小过》一文讲述的意思是:
“小事超过,亨通,利于未来。
适合小事超过,而不适合大事去超过。正如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高处不胜寒,适宜栖息在下面,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飞鸟向上强飞,会有凶险。超过了祖父,是遇合了祖母,没能比得上君王,是遇合了做臣之道,没有过失。不要太超过,要防患于未然,放纵与心术不正,都会遭到凶险。对待过去的错误,必须戒除,不要实行,永远遵守正道。密云聚集在西边的天空上,却没有下雨。诸公用带绳的箭射猎,却获取了藏在巢穴里的猎物。若是不懂礼遇,而刚强过了头,就像飞鸟投入罗网,大祸临头;这正是不知天高地厚而造成的灾难。”
《小过》一文立论的是“小过”,从《小过》内容来看,体现了保守主义思想,也就是后封建社会里总结出的“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露头椽子先朽”的专制文化里的世俗价值观念。
《小过》一文通过小鸟来比喻,让君子做事的道理。君子学小鸟那般,宜下不宜上。如小鸟那样在下无危险,强飞在上就有凶险的道理。这是让君子效仿小鸟,而不是鸿鹄之志。这是政治经验,君子若有鸿鹄之志,就会做出出格的事情,后果就有凶险。这是让君子守好自己的“家”与“国”(诸侯国),不可超越“家”与“国”的事情。因“天下”是周王,周王是君子们“拱卫”的主人。
《大象传》对《小过》阐释出“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的说法。其意是“君子由此要懂得行为要恭敬、居丧要哀恸、用度要俭朴”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