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下卷:后封建八卦纳甲筮法
第二章:汉以降筮术演变,到“八卦纳甲”筮法为正宗
第三讲:八卦纳甲筮术的新枝——北宋邵雍的“心易”(江湖术)筮法
第二节:
做为保留在《梅花易数》里的被称为经典卦例,是“观梅占”。我们且看是如何的起卦与断卦。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拆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初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色也。”
邵雍这一卦例,就是按年月日时换算成“数”而起出的卦。“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偶然观梅花见二雀争枝而坠地上,就以此时间起了一卦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年是辰年,“辰”是在地支中排第五位,也就取“五”数了,十二月就取“十二”数字了,十七日就取“十七”数字了。申时里的申在地支里排第九位,九就是“申”的数了。如何把这些数加除得出某一卦呢?年、月、日之数相加除八,余数是几,转换成“八卦”中的某卦,是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的上卦。如《观梅占》里的年月时三数相加除八余二,二是“兑”卦。《梅花易数》开篇第一卷讲的是“周易卦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这分明是筮术上的“八卦”,把“八卦”配上数,至于这“八卦”配上数序,就认为以数起卦,得出八卦中某一卦,得出八卦里的两个卦时,就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了,得出某一卦就以为可得到某事的吉凶祸福的天机了。这不过都是人为的游戏而已,并且又是八卦纳甲筮法之后增添的说法,而邵雍却以《周易》称之(当然邵雍不知《周易》一书与“八卦”卜筮的各自流源。)认为是《周易》卦数,而以为这些数就能通神了。
这些“八卦”配数目,是邵雍认为的先天八卦数(先天与后天八卦图式排次,是八卦卦学上的说法及不同认为而已,均是无稽之谈)。有人会问那没有余数怎么办?自然算卦的都考虑了进去,自有一套规定。知道了上卦的来历,那么下卦是年月日之数再加时辰之数,总数除以八,看余数定“八卦”。简单的说用年月日时起卦,求一卦中的上卦,不加时辰数。求一卦中的下卦得加上时辰数都除八看余数是几,套到“八卦”中,就行了。现在还有算卦者以时间起卦的。用“数”起卦不同用三个铜钱摇卦那样,规定同时出现三个背面或同时出现三个正面时分老阴或老阳。凡老阴或老阳爻得变爻画,就出现了变卦一说。而以数起卦,为解决变卦,就规定“爻除六”。具体是年月日时数相加总数除以六,看余数定动爻。如《观梅占》里是“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这变卦也得出了。
邵雍用观梅的当时的年、月、日、时之数起出《革》变《咸》卦。从卦中看出“天机”是“明晚当有女子拆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
这是从卦中断出要发生的事情,他是如何从卦中看出的呢?邵康节没有保密,不像三国时期那些算卦的很神秘兮兮的,怕外人学跑了本事。邵雍说出了解卦的方法,即得“天机”方法。
“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
邵雍论卦是看体用关系,这则卦例并没涉及世应说法,而看重的是体用。算卦也是与时俱进,紧跟思想界上的认识。
《梅花易数》占卜总诀里说:“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邵氏满脑代是把《周易》看为算卦书),以断吉凶……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体用即动静之说。体为主,用为事。应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算卦学本是没有道理之学,如何说都可以。张三说世应比和则吉,李四说旺相则吉,刘五说体用比和则吉,谁说什么都可以,没有什么对于不对之根本,因算卦本身是虚妄的一套东西。
这《观梅占》按邵雍说法就是克体之卦了,因《革》卦的外卦是《兑》金,为“体”。而内卦是《离》卦,为用,《离》为火。“体”卦的金被“用”卦的火克之,是克体之卦。按“占卜总诀”之说,占出此卦,自然是不吉之卦了。互卦中又是《巽》木,木能生火,自然是“则克体之卦气盛”了。这已然是通过一卦中的“八卦”取象,并结合五行生克来比类推断。这种推断实则是牵强附会,把现实中的人事,想通过一套卦式推断出将要发生的事情来,岂不是痴人说梦,因两者本是风马牛不相及。
我们接着分析:“《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
明白了吧,邵雍没有保密,为何能断出女子伤了大腿,原是这样取象比类出来的。这种得来实在没有什么深奥与神秘呀!人人都能学会,人人都能成为算卦的“大师”呀!
首先《革》卦是体被克,为不吉之卦象,而不吉的结果是什么呢?就得继续往下“推理”,算卦倒像福尔摩斯侦探那样在推理,不过侦探的推理是符合科学逻辑的推理,而中国传统算卦术是什么“推理”呢?两种“推理”的结果,是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已知《说卦传》里已把一家八口,父母与三男三女按排进了“八卦”中。《兑》卦代表的是少女(《离》为中女,《巽》为长女),因占出的卦是“体”被“用”克,则是不吉之卦,就联想到女子被伤。而卦中有卦,即“互体卦”,互体卦中的《巽》木,又逢《乾》金和《兑》金克之。可这邵雍不把《巽》代表长女的取象联想出来,没有联想出是姊妹两人去拆花。不是互卦中《巽》木被金克吗?那么长女不是有事了吗?而邵雍不是观梅时,看到两雀争枝坠地了吗?若联想比类晚上是两女子拆花坠地不更符合应照吗?邵雍只取《兑》为少女,只取《巽》里的“象”为股(大腿)。 而《巽》卦的取象之多,还取象为“风”、“寡妇之人”、“头胎产女”、“中风”、“兽”、“花纹人”、“鳄”等等。你若断不对,不是卦本身不准,是你算卦者水平不高,是你没有把取象找准。
邵雍在《巽》卦的取象身体类中取“股”,而没取“肱”(指胳膊),为何邵雍只认为是女子伤了大腿,而不是寡妇伤了胳膊呢?可能邵雍看到二雀是新出巢的雌鸟,二雀坠地时,又是两腿站在地上,而不是翅膀立地,才联想到女子与伤大腿的推断来。
《观梅占》中又继续推断:“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这是通过主卦《革》初爻变,变出《咸》卦,而《咸》卦的内卦是《艮》卦,《艮》为土,这土能生金。《兑》金本被《离》火克,所谓的克体卦不吉。所幸的是变卦中的《艮》土能生《兑》金,这就是“兑金得生”,所以推断出女子虽有伤,但不至于凶危。
从《梅花易数》中的“观梅占”例中已知是如何的起卦与解卦。这起卦虽与前人不同,但解卦与前人并无二致,一样的是京房的纳甲筮法,但区别的是,到邵雍时又开历史的例车。京房把《周易》从“八卦”术中剥离出去,而邵雍却又把《周易》当占筮的占辞看待,纳入到“八卦”筮术中,比起魏、唐时期的思想界把《周易》看待成义理之书,并作为义理去注释,邵雍显得很无知。故宋朝朱熹把《周易》定性为筮卜之书,也就可想而知“宋学”标志着华夏文化开始走向衰退的根由。
从邵雍的筮法来看,已然是前人的八卦纳甲筮法,只不过突出了所谓的体用生克关系,又结合互体卦,事实上翻来覆去,就是“八卦”取象与五行生克。至于取舍轻重在于算卦先各自运用了。
你也许看了这被称为经典的“观梅占”,也许感到泄气,原来卦是这样算的。说什么邵子承继了三国管辂之术,也不过如此,除了借卦里的取象与五行生克套到(比类,或称模拟)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人事问题,似乎并没有什么深奥的东西,除了白痴,都能学会这卦术。总之中国的这种“术数”文化,一点也不神秘,你只要想学,就能无师自通,就能上街市上开馆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