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三章:《易传》后的“易学”,是对《易经》的学术
第二节:如何理解两汉时期象数易学里的象数
象数易学大发展于汉代,先秦八卦筮术上只有象(八卦取象),而无数说。到了把繇称式《周易》改造成六·九爻称后,才有了数说。故《易传·系辞》始有了“象”与“数”的理论。
那么,何为“象数”呢?且看《辞源》里的解释:“《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物出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注中说:言龟以象示,筮以数告,象数相因而生,然后有占,占所以知吉凶。《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泽之类为象,言初上九六之数为数。”
这是《辞源》里的解释是一共分三个内容。
我们且看第一个内容,引《左传·僖公十五年》里对“象”、“数”的说法。
《左传》记述“僖公十五年”里发生的历史事件里出现的说法:“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輹复,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冠张之弧,侄其其甫,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竟由人。’”
这是《左传》里反映了秦与晋国之间发生的历史事情,秦与晋国在韩原那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战争。战争以晋国国君晋惠公成为秦国的俘虏告终。晋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往事,想来早在老子献公嫁伯姬于秦时,占了一卦,史苏说不吉,而献公并没有听从史官姓苏的说法,而还是嫁伯姬于秦,结秦晋之好。而惠公在感慨,若当年老头子(先君)要是听信了占筮史官苏的话,自己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晋惠公埋怨老子没有听信史苏的占筮时,而也同时被俘侍在一旁的晋大夫韩简听不下去了,反驳晋惠公时就说出“龟,象也,筮,数也……”的那段话来。前一段内容是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的往事,那往事里出现的献公出嫁伯姬时占的一卦《归妹》之“睽”,及史苏解筮的那套说话。
而这里韩简针对晋惠公的反驳及对占筮“象”、“数”论述,即反映了韩简理性的认识,又是对占筮里“象数”的最早论述。
韩简说:“用乌龟占卜是取其兆纹的形象来判断人事吉凶。用蓍草占卜是取其数目来推演出卦,而得知人事吉凶。事物发生以后,一定会显露其现象(形状),有了现象以后,就有滋生出更多的事情,有了滋生,尔后就有数目可计。先君干了那么多的坏事,能以数目计算吗?就算当初从史苏占筮的说法,又有何益处呢?《诗》里说:‘下民的灾祸,不是上天降下来的,都是由人作的孽有关!’”
韩简的这番话是理性的,也是对占筮持否定的认识观,而重视人的行为问题,并且对占筮中的象数做义理的阐述,用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解释“象数”之理,同样是辩证的思维。
用龟占烧灼看出现的裂纹,观所谓的兆象,以附会吉凶。受其启发后发明了八卦卜筮,即通过占卜兆象启示而想象附会出的八卦取象来神启人事吉凶。这应是象最早的用处。而数是早期用蓍草通过数演义进行卜筮,史上无传下如何的筮法,只有从《系辞传》里阐述早期八卦起卦时的大衍筮法,却知是通过数的推演起出一卦来,但这“数”与今本《周易》里的六·九爻题,而产生爻位、阴阳数说是不相同的。
第二 、《辞源》里所说的“注”,是西晋杜预对《春秋左传》一书做的注解。注中说的是表明“象”、“数”是占筮知吉凶的工具而已。
第三、《辞源》里最后的说法:“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泽之数为象,言初上九六之类为数。”
这是近现代学者的认识,在韩简论“象数”时讲“占”与“筮”,没有涉及《周易》如何。《辞源》里的说法,虽然也是解释何为“象”,何为“数”,而是通过《周易》来说明,是跟着历史上史巫的错误认识并把六十四画符号,改造成取象与卦画数列,而套用《周易》一书里的文辞用于比附人事吉凶。那是一套筮术而与原创《周易》不是一回事。可后学者跟着史巫之错用,和《系辞》里之错误认为,也就把八卦筮术说成是《周易》里的东西了。
这《辞源》的说法是把《周易》与八卦占筮术的概念混淆而张冠李戴下的错误认识。把八卦筮卜术里的“取象”,与“九·六”内容,说成是《周易》里的东西,无疑是错误的。若说成是史巫在原创《周易》一书上改造成“八卦筮术”,“八卦筮术”上凡言天日山泽为象,言初上九六之类为数”,这就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说法了。占筮术里才有“象与数”。象与数是占筮术里的卜筮方法与工具,先秦的八卦筮术离开“象”与“数”(起卦方法)就无法进行 用“卦”来类比联想人事吉凶了。即不能起卦与解卦。先秦八卦筮术上的“数”是起卦的推演方法,与两汉之象数里的数不同。而“象”是解卦中取象比类附会人事吉凶的。???
不过《辞源》里解释什么是“象数”,也不是谁都能理解的。
而卜筮取象以类比联想人事吉凶的思维渊源流长。“取象比类” 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人类的思维活动过程中借助一种具体的“象”并以此为工具,去进行认识、领悟、触类旁通的一种思维方式,又称意象思维。它起源于远古时代,发展成了占筮(龟占与筮卜),理论化于《系辞》与《说卦》。“象”思维方式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取象比类”。所谓取象中的“象”就是形象、具象、物象、现象。人们通过观天察地的一种直观可感的象,再通过联想和想象,用来阐发事物更深层的意思与事理,从而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和生产活动。
《系辞》里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侧观象于天,俯则观象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这里说的无疑是通过“象”,是用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和生产活动。“八卦”是以通神明之德,及衡量区分万物之情状的,又通过取《离》之象,发明了猎取鸟兽的工具。确实汉字的发明,离不开物的“象”,才有了中国的象形文字。取象思维是上古人类认识世界的一条途径方法,取象不单单是占卜术的方法,是上古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思维方法。但不可否认象思维从占筮发展上升过程中,形成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主要是从中国占筮史中可以看得一清而楚的。
在占卜术上,龟骨卜确实是通过甲骨的烧灼而产生的裂纹形状,而通过纹理形状取兆“象”,来分析解读对照所问及的人事吉凶的“先知”来。这就是所谓的“龟以象示”。殷商留在地下大量的甲骨卜辞,说明商王朝以龟卜兆示所谓的吉凶“天机”,来做为行动的指导是无疑的。这用“象”,到春秋史巫又用在八卦取象去占筮。
甲骨卜的取象,同样是以类比联想问及人事吉凶。这“象”与问及人事吉凶之间的中介是认为神示的兆纹,而再通过兆纹象形来比类联想附会出所问的人事吉凶来。虽然这“取象”与问及的人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就是那种取象比类思维方式。因古人认为万物是“帝”(神)构建与主宰,占卜即是一种神启的方式,认为龟能通神。再者人们又相信“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天人合一”观念,通过神启出的龟骨兆纹,就可比类联想到人事吉凶上来了。总之,即是思维方式所决定下的世界观与方*论。
早期的龟骨占就是通过对甲、骨烧灼产生的裂纹,而看形象以类比联想所问及的人事吉凶问题。
在《周易》一书之前肯定的说,已有了筮法,即所谓的用蓍草筮的方法。西周前期已用蓍草卜问是存在的,但如何筮法,已不祥,有待学者对西周前期的筮法做出研究与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