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配失宜,故可丑。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乾》为首,故为顶。泽水在上,故灭顶。与比之无首义同也。灭顶则死故凶,《大过》之为死卦在此,然上六当位有应,凶则有之,咎则无也,故象曰不可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不可咎,言致命遂义,杀身成仁,属于天者虽凶,而咎则未有也。
《颐》《大过》四象在先天处四隅,而包灭地水火于其中,天地水火四正卦,上经首尾也,亦即《离》《坎》也,而即列于《离》《坎》之前,以结上经,最耐寻味。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
居《坎》中,故曰地险。《艮》为山为丘陵,《坎》为川,故曰山川丘陵也。《震》为王公,《艮》为国,为守,为时,为天。”
看尚秉和的说法,真乃得有“大学问”,否则说不出这么多的东西来,一般人更不知其说的乱七八糟是什么东西?那不过是用那么多的八卦象数上的东西去解释《周易》,既是个风马牛不相及,又产生一大堆文化垃圾而污染着《周易》文化环境,只能使易学上更加弥漫着乌烟瘴气,让人永远看不清《周易》的真实面目,也只会使《周易》继续神秘下去而已。另一点,说明到了民国时期的尚秉和依然受“象数易学”的毒害是多么的深,依然走不出“象数易学”的泥淖。即使是现代人的注释,也已打破经书在文化意识上的垄断地位,可这种注释依然无助于对《周易》哲学思想的认识。
我们还是对比看下面《大过》的译解,就明白了“象数”易学是个啥玩意。
3、附录:
(1)附录《周易·大过》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大过》原创文本格式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藉用白茅,无咎。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栋桡,凶。栋隆,吉。有它,吝。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过涉灭顶凶,无咎。
②《周易·大过》春秋文本格式
(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萃:藉用白茅,无咎。
咸: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困:栋桡,凶。
井:栋隆,吉,有它,吝。
恒: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升:过涉灭顶,凶,无咎。
③今本《周易·大过》内容格式
(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九二: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九三:栋桡,凶。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2)附录《周易·大过》原创文章译解
(原文)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藉用白茅,无咎。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栋桡,凶。栋隆,吉。有它,吝。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过涉灭顶凶,无咎。
(译文)
二十八、事物超过所限就起了变化,如房梁弯曲,但用到适合的地方,也是有用的,亨通。
用白茅草编成垫子用,没有过失。枯杨又发新芽,老汉娶得了年轻的妻子,没有什么不利的。已经变形的栋梁,就有了危险。栋梁隆起,利于负重,很不错;但遇有它故,会发生问题的。枯杨开花,老妇嫁得了年轻的男子,既没有过失,也不值得赞誉。过河水深淹没了头顶,虽然不幸,但过由自取,也无所怨就。
(解说)
本篇是讲事物辩证的利害关系,指看待事情与问题,应辩证的去看待,而不可教条的去看待。
“过”:太过,过分。“栋”:梁栋。“桡”:曲木。“栋桡”:栋梁弯曲。这里是借弯曲的栋梁来比喻事物超过了限度。
“藉用白茅,无咎。”
“藉”:用草编的垫。研究者认为“白茅”是古代祭祀垫于祭品的所用之物。若真是用于祭品专用的垫物,那么这句话,就体现了作者的进步思想。这句话的意思是“用白茅编成垫子用,没有过失”,这就体现了作者移风易俗的思想。因本段里没有涉及祭祀之事,这说明了,即使专用祭品的白茅,可以用于其它,也是没有过失的。作者意在打破迂腐观念。
“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梯”:通“荑”,草木初生的嫩芽。这段话有《诗》的起兴手法,《周易》实则受“诗”的诗性思维影响。严格的说,这是一种思维方式,即比类思维,而不是写作上的艺术手法。本段意思是“枯杨又发新芽,老汉娶了年轻妻子,没有什么不利的”。这里是以生活中所见到的常识,来寓意更深刻的道理。这也体现了作者的进步认识。虽然枯树发芽,老夫得妻子有点不合常规,但辩证的去看待,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栋桡,凶。栋隆,吉。有它,吝。”
“桡”:弯曲。“隆”:隆起。“有它”:有它关系。
这里是对比讲述事物的道理,已然是运用比喻。栋梁弯曲了,会有危险。而梁栋隆起,利于负重,看似好事,但若有它故,同样是有危险的。这是通过生活中常见的事情来寓意更深刻的道理。弯曲有危险,隆起也会出问题,应保持的是无过不及。
“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这一段还是比喻,这是与上面“枯杨生梯”句意类似。
最后内容还是比喻,“过涉灭顶,凶,无咎”。
“过涉”:过河,涉河。“灭顶”:水淹过头顶。
这段话的意思是:“过河水淹没了头顶,虽然不幸,但过由自取,也无所怨就。”这里的“凶”是指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此处的“无咎”是指“咎由自取”之意。
以上作者所举例都是事物超过限度,并对这些超限的事情,强调应辩证的去看待,正确的运用。而且,揭示了超过限度的事情潜在着危险,不可发展到咎由自取的不幸地步。
总之,本篇是讲事物不可超过所限,应追求一个平衡点,即无过的思想。如所举生活中的现象,若一旦失衡,就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就会造成像“过涉灭顶”之灾。作者通过枯木发芽,老汉,老妇嫁娶事例来比喻,事情虽不合常规,但应辩证的去看待。又用房梁的弯曲与隆起来比喻事物超过所限,就失去平衡的状态,就潜在着危险,同样会导致不幸事情的发生,这就是讲辩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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