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胡杨把那个乡巴佬推进湖里,蓝莓别提多高兴了,同时心里也感到很纳闷:胡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爷们儿了?
如果他真的是这么爷们儿,那么跟他在一起也不错啊。最起码老实听话,比起那两个没用的保镖可好多了。
更何况,保镖只是保镖,胡杨却不仅仅是胡杨。
她越想越满意,以至于脸上都不自觉的漏出了笑容。是啊,二十大几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她心里其实也挺着急的。
这到不是说她急着嫁人,而是担心出去玩,或者同学聚会的时候,别人嘲笑她。去年的同学会上,有的同学已经在攀比谁的婆家比较好,谁的婆家比较有钱了。当时她只能坐在一边发愣,毕竟她还只是一条单身狗。
胡杨十分歉意的小声对水里的宋华阳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很爷们儿的朝蓝大小姐走去了。
“怎么样,还满意吗?”胡杨得意的问道。
蓝莓当然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只是淡淡的说:“还行吧,你应该告诉他:乡巴佬就不能来通城,以后在通城,见到他一次就淹他一次,那样才过瘾呢!”
“那我不是变成武松了?”胡杨笑着说道。
蓝莓想:你要是真变成了武松,我会更加喜欢你。只是···看着眼前干瘦的胡杨,蓝莓又觉得他没有那么完美了,最起码是身材不够帅气!
这么想的时候,她内心的兴奋劲又减少了,因此脸上也漏出一丝不悦的神情。
“行了,不说那个乡巴佬了。对了,你怎么会来通城大学呢?”蓝莓转了一个话题,不再谈那个令人讨厌的乡巴佬。
但是胡杨的心里却越来越为宋华阳担心了。
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分钟了,他没有看到宋华阳冲湖里爬起来。
但其实,宋华阳是钻到湖底去踩莲藕了。
在宋华阳的家乡东滨市,每年到这个季节,湖里的鲜货就都成熟了,莲子饱满,莲藕粉糯。宋华阳小的时候经常跟他兄弟郑义去湖里挖莲藕。
在水底呆了几分钟后,宋华阳一个纵身从湖里越出来,手里还捧着一截又白又胖的大莲藕。
“哇塞,真的有莲藕啊?”坐在岸边等待的叶倩欣喜的叫道。
宋华阳把藕递给叶倩,随后一翻身爬起来坐在叶倩旁边的草地上,甩干净头上的水,然后说道:“是有,而且应该很甜。”
说着,宋华阳把莲藕尖尖上最嫩的那一节掰下来给递给叶倩。
叶倩拿着藕递到嘴里咬了一口,“嗯,真的很甜,你也试试!”叶倩毫不顾忌的把自己咬过的莲藕递到宋华阳嘴边,宋华阳张开嘴巴就咬了一口。
“确实甜,而且很脆!这湖里的藕,还真是不错!”
吃着藕,随便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上课的时间。因为太阳比较大,宋华阳的衣服也干了,加上他们坐在那里吃一大节莲藕,因此也不觉得饿,所以宋华阳并没有回酒店去换衣服,而是直接去了上课的教室。
到教室,宋华阳发现蓝莓已经坐在教室的第一排了。
上午上课之前点名的时候,就只有蓝莓一个人没有到,因此宋华阳早就认识蓝莓了。
宋华阳故意坐到蓝莓旁边,故意问道:“怎么,你也是来参加培训的啊?这还真是有缘分啊!”
蓝莓恶狠狠的撇了宋华阳一眼,说:“谁跟你有缘分啊?你给我滚远一点!”蓝莓的心情之所以变坏了,是因为看到了宋华阳和叶倩在湖边的亲昵举动。
到现在为止,蓝莓还不知道这两个人叫什么,但是宋华阳做的事,以及宋华阳和叶倩之间的亲昵举动,让蓝莓既爱慕又羡慕。她知道,宋华阳让胡杨把他推到水里,其实是为了平息冲突。而他跳到水里之后,顺手挖一根莲藕出来,则是不失身份,不掉面子的一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