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才湛离开之后,迪迪并没有觉得寂寞,反而是她身边的人,老是一脸替她可惜的样子,似乎觉得她守生寡很可怜。
第一心疼迪迪的,莫过于王霸天,每日,两个人去到酒楼的时候,他总会重复一遍这些怜悯迪迪的话:“是阿爹对不住你,让你年纪轻轻的,就和自家的夫君分开了,迪迪,你如果真的想念才湛,就跟阿爹说吧。”
每日看着自家女儿忙碌的身影,王霸天的内心,就被纠得生疼,他家女儿,实在是太可怜了,只能靠酒楼的生意,来麻痹自己。
王霸天着实是不忍心,于是,他每日都写一封信给自家的女婿,替女儿诉说自己的相思之情。
而迪迪,什么都不知道,就已经被人称为“相思入骨”的思妇了。
还在路上的陆才湛,收到家信的时候,内心的感动,还是有的,又思及当初没有和自家娘子好好道别,现在心里是既愧疚又后悔。
随即修书一封,还在途中买了一串红豆手链,委婉地诉说自己的相思之情。
这日,迪迪在厨房研究菜式,要知道,她是一个现代人,而她又有一个能干的妈妈,都说能干的母亲,就有无用的女儿,这话不假,迪迪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没吃过猪肉,怎么也见过猪跑吧?她还是有记忆的,回想起妈妈的味道,一边指导大厨。
迪迪拿着毛笔,在白色的宣纸上,写下了一大堆的材料。
厨房里面,油烟一阵阵飘了出来,还夹带着一些香味,迪迪撸着了袖子,额头上也出了些许汗。
“记住了,那个猪肉是里脊肉,要加米醋,还有之前那个土豆的干粉,都下了吗?”迪迪看着厨子的砂锅,又问了一次,这个锅包肉,她最喜欢吃了。
厨子点点头,把砂锅里的东西舀了出来,“小姐,我按照你吩咐的,炸了两遍,你试试看。”
厨子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肚子像是怀了八个月的孩子似的,对待迪迪,却也很尊敬。
他当厨子已经很多年了,各种各样的菜式,他都做过,本来,他已经对平常的菜式熟记于心了,所以,他做的菜,永远都是一个味道。
不过,自从他来了天下酒楼,他就变得小心翼翼了,做菜的时候,就像刚刚做厨子的那些年,天下酒楼的菜谱,实在是与他之前做的不同。
现在,他家的小姐,又开发一些新的菜式,说真的,每次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挑战,他能感受到自己的血,在沸腾,仿佛回到了他年少时的模样。
迪迪看着锅包肉的成色,勉强地点点头,拿起桌子上的筷子,夹起了其中的一块,厨子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小姐,怎么样?”
迪迪咀嚼了几下,就吞了下去,放下了筷子。
“汁太甜了,裹的淀粉太少,汁和锅包肉根本就融合不起来,再炒。”迪迪用手绢抹了一下嘴唇,端起桌子上的茶杯,抿了一口。
“糖和米醋的比例,可能是我记着不对,这一次,糖放少一点。”
厨子连忙点头,开始腌肉。
这个时候,王霸天拿着信封跑了过来,边走还边喊着:“迪迪,女婿写信过来了,女婿写信过来了……”
瞧他那兴奋的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他爱人寄来的信呢。
当事人迪迪,非常淡定地看着飞奔而来的男子,淡淡地说了一句“哦”,之后,就转过头和厨子说话,王霸天的脸,瞬间就不淡定了。
他把迪迪拉到桌子的另一边,郑重地把手里那封价值千金的信,放在迪迪的手中,“快打开,不用害臊,阿爹我都懂。”
王霸天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来话说当年,“哎,当初我也是这样给你阿娘写信的,你拆信吧,阿爹我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