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杀牛令与富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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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纳鞋底、织毛衣这些手工活都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工薪方面自然也比较低廉。总需备部因此反而节约了大批人员开支,并州等地的副产品也因此得到了有效转化。
再因此,作为汉正军的最高统帅,刘汉少已经向兄弟们吹了个牛,说是今年冬天,北边的部队,除了发放棉袄棉裤,还要发放毛衣毛裤,手套围脖,让兄弟们都能暖暖和和的为国出力!
可是天下毕竟有一半的人都是女人,就算一人织一件毛衣,纳一双鞋底,也足够另一半穿了。所以即便手工活的工薪低廉,也算是皇家恩典,很多人也争抢不到。
那么,那些争抢不到活干的,更多的大汉女人们,又该怎么办呢?
难道要逼上梁山么?
以前大汉没有女兵,永安宫的云十八骑不在军府辖下,现在各地陆续建成的军医院,所用的看护妇也不算在兵士之列。现招女兵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刘汉少又让总需备部招收了不少女工,主要是进入各个军粮加工厂工作。比如做炒面的,做奶粉的,做罐头的。女人们爱干净,也能胜任这些工作,尤其是罐头厂,现在还不能机器加工,一瓶瓶罐头蒸熟之后,必须趁热加盖密封,需要人多,而且手快。
一方面,有皇家和军队带头示范,另一方面,青壮劳力,高级工匠都去了待遇更好的大型工厂,所以那些招人困难的中小型工厂、作坊,各行各业,陆陆续续的也都开始招收女工,向大汉的女人们敞开了大门。
可是敢于出来工作的女人,毕竟还是少数,要么是迫于生计,要么是敢于尝试,要么是所谓的可怜吧唧的城里人,既没布可织,又没地可种。然而基数更大的,散落在乡村的女人们,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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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刘汉少与相府商议,决定鼓励发展家庭养殖业。所谓的鼓励,说白了,其实就是少抽成,少扒皮。然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还得先放开两条禁令,一个是“杀牛令”,一个是“吃肉令”。
《礼记》上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汉承秦制,汉律也有明文规定,“不得屠杀少齿”,私自杀牛者,更是可以判“弃市”,给牛偿命。
牛为耕稼之本,马可致远供军,所以这些大牲口都要保护起来,也算是最早的“动物保护法”了。从另一方面来讲,皇帝能吃牛,要是庶民也能吃牛,那还咋显得皇帝比庶民牛呢?
先前为了推销四轮大马车和新式服装,刘汉少忽悠着老杨他们放开了很多礼制,现在又要忽悠他们放开这两条禁令。
要说起来,之前大家都忙着造反与平叛,连人肉都吃了,这些禁令也形同虚设,可是往后日子一天天安定下来,这些禁令再大摇大摆的溜达回来该怎么办?
初闻此议,老杨也担忧啊,说是陛下想让大家都吃上肉,过上好日子,这份心思咱能理解,可是万一禁令解除,大家都逮着牛马猛吃,给吃绝种了怎么办?往后咱还耕不耕地了?
对此,刘汉少与老杨等人做了激烈的辩驳,就问他,你们家要是有五十亩地,养着一头牛来耕,会不会因为嘴馋而吃掉?
反倒是这个“杀牛令”,乍一看是在保护牛,其实是让牛的经济价值变低了。不许吃肉,不许卖钱,除了耕地,它还有啥用啊?一不小心养死了,还得连累养牛的,谁还敢多养牛?反过来说,允许吃牛,允许卖肉,给把草料还能挤出奶来,牛的经济价值提高了,大家才有养牛的积极性。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越是想保护,得到的结果却是恰恰相反的,基本等于保啥毁啥。比如提倡孝道,即便是黔首百姓,年过七十也可以随便吃肉,说起来这应该也算是保护老人吧?可他真要是一辈子没吃过肉,临老了再让他敞开口吃,一不小心撑着了,吃过去,该算谁的?
虽然尚有颇多疑虑,但是杨彪不是王允,不会和刘汉少硬怼,而且这些年在刘汉少的折腾之下,很多看着不靠谱的事还偏偏都让他干成了,所以也就同意了此议。
现在好了,大汉的普通百姓,除了人肉不许吃,想吃啥就吃啥,除了制服不许穿,想穿啥就穿啥,无形之中也是为他们扩大了消费空间。
接下来就是如何鼓励发展家庭养殖业的问题了。
再经商议,最后决定以个体家庭为单位,每家蓄养的大型牲畜类,牛、马、骆驼,五数之内,不用交税;中型家畜类,猪、羊、狗,二十之内,不用交税;小型家禽家畜类,鸡鸭鹅兔,百数之内,不用交税。
与此同时,也设置了两条新的禁令,必须遵守,第一,城中家庭,不在此列;第二,只能圈养,不能放养。
要是生活环境安定,没有灾祸战乱,没有苛捐杂税,农家发展起来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可等到那个时候,要是家家都赶着五头牛,二十只羊上山吃草,一座山头够啃几天哪?所以,允许“免税蓄养”的牲畜数量虽然不少,但是真正能不能养的过来,还要看百姓们是不是够勤劳,能不能割回来那么多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