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友冲面无表情,双手抱着装有热茶的玻璃杯,思索了一会儿后,微微颔首:“你继续说。”
“你想啊。”于辰便毫无保留的直接说出自己的看法:“从元凶的作案手法与栽赃手法来看,很明显,多少具备一些反侦查意识。”
“那个行李箱中,存在有大量的指纹,但一一鉴定后发现,除了拉杆箱上的两枚之外,其余指纹,都是快递小哥、网点工作人员与分拣、安检人员留下的,元凶在触碰行李箱的时候,显然始终都戴着手套。”
“以他的能耐,按理说,不应该想不到,自己如此特殊的处理死婴尸体的手法,很可能会导致自己暴露,进而尽量避免才对。”
“所以,我疑惑的点就在这儿了,凶手为什么要烘干死尸?会否另有隐情呢?”
袁友冲抿口茶,轻笑道:“所以说,老于,你犯了以往我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把凶手想的太理智、太聪明了。”
“噢?”
“你想想看吧,凶手处理尸体,需要一到两周,将尸体烘干,到放入行李箱中栽赃嫁祸给戴晟,又需要一到两周。这时间加起来,可以说相当长了。”
“这么长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的想法产生变化,进而更改乃至直接推翻自己先前所定下的计划。”
“咱们从头到尾,捋一下这桩案子的脉络,实际上,就不难猜出凶手的心理历程。首先,是抱走、杀害婴儿——主观动机什么的,咱们暂时先不考虑,就从凶手的客观行为进行分析,推测他在作案过程中的主观想法。”
“杀害婴儿、侵犯尸体之后,凶手无疑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投案自首,要么试图脱罪。很显然,凶手选择了后者,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么,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儿,无疑便是处理尸体,清理现场了。清理现场姑且不说,处理尸体方面,他选择的是剖出内脏、烘干尸体。”
“咱们姑且先猜测,凶手这时候还没有栽赃嫁祸的念头吧。毕竟这时候,戴晟都还在外边旅游,他想嫁祸他,也找不到对象。因此,他的行为,咱们就理解为单纯的毁尸灭迹好了。”
“而你刚刚也说了,想要毁尸灭迹,方法有很多,最常见的,无非三种,分别是抛尸、碎尸与焚尸。且不论这三种方法的可行性、隐秘性到底有多大,反正按照以往按理总结,大多不离这三大类。”
“可凶手却一种都没选择,反而选的是烘干尸体……”于辰若有所思,接话说:“不论烘干尸体是否是他的第一反应,都足以说明,在他潜意识里,这么做,比抛尸、碎尸与焚尸要来的靠谱些。”
“说到点上了。”袁友冲打个响指,随后将杯子放下,继续说:“而且,还能进一步说明,对于他而言,食品烘干机的使用频率相当高,否则,一个放在家里吃灰的家具,可未必能第一时间便想起来。”
“再接着,尸体烘干完了,又等了一小段时间,戴晟旅游归来。这时,凶手才可能起了栽赃嫁祸的想法,并更进一步,购置行李箱,监视、监听戴晟,并趁机将他的行李箱给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