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血足迹这些了,现场……”
于辰抢白:“你直接说结果就好,专业术语啥的,你就别念给咱听了,咱也不一定听得懂,回头你写进报告里就是。”
“好吧。”成威苦笑一声,一面将彩票装进证物袋中,一面说:“直接说结果的话……凶手一人,应该为男性,作案时穿着篮球鞋,有相当磨损,穿了该有半年以上,或者时常穿着打球、跑步且穿了三月以上。”
“身高一米八二到一米八五之间,身材应该较为健硕,步伐沉稳,因此脚印非常清晰,正常走路速度较快,因此每枚鞋印都能体现出鞋面与地面间的极短距的相对滑动……另外应该是个左撇子。”
接着,他又取出个证物袋,将之放在茶几上。
袁友冲和于辰定睛一看,袋子里头是堆杯子的碎片。
成威将碎片倒在一张纸上,翻找了一会儿,取出其中一块较大的碎片并将它朝向于袁俩,同时指了指杯沿,说:“看到了吧?口红!而且,是凶手涂的口红。”
“女性受害者祁红珊,并没有涂抹口红,贺晓平就更不用说了,而且现场也没找到哪怕一支口红、香水等化妆品,保湿甘油和润手霜倒是有一些。”
“而且我发现它的时候,碎片内还残留有少量未完全干涸的茶汤,茶汤我也已经提取起来了。嗯,总之,我可以肯定,这个口红是凶手喝茶的时候粘附在杯沿上的。”
“我想,这应该算是个相当关键的指向性线索了吧?虽说现在男生也开始出现不少涂口红的男生了,但……”
“贺晓平和祁红珊认识甚至熟悉的人,年岁上差别应该不会太大,而这个年龄阶段,涂口红的男人不说凤毛棱角,估摸着也差不多了,应该很好锁定目标。”
“未必。”袁友冲却没那么乐观,摇头说:“凶手既然在作案前便已经准备好了凶器,那么,再加上一切前置准备误导、迷惑我们,也是有可能的。”
于辰若有所思:“比如刻意涂上平时从来不涂的口红么?”
“嗯。”袁友冲应一声,说:“案前准备,或许心里同样紧张,但相比作案时和作案后还是要好上许多。所以,只要有心,就算是普通人,可能也能想出一些非常精妙的‘设计’出来,以往也并非没有这种先例。”
“总之,口红这事儿,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指向性证据。搞不好咱们将受害者认识的人都筛过一遍,都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