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浩拉起她的手,如果不想睡,就让阿溪先送你去做sp,然后在姿美坊挑衣服,我晚些去接你。
姿美坊的东西太豪华了,只是吃个便饭,不用那么大手笔吧?!c市还有很多其他的服饰名店,不是一定非要去那里不可的。
乔木很不习惯姿美坊异乎寻常的昂贵,虽然那里的东西的确物超所值。
嗯,朋友聚会,穿得太正式,是有些不妥。反正我的衣着都交由你打理,以后去哪里挑衣服,你就自己看着办吧。不过……
乔木立刻来了兴趣,等会儿我叫上阿溪,一起去逛逛。
楚浩笑笑,话还没说完呢,我说的是下回,今天还是去姿美坊,你们女人结伴逛街,没个一天半天的下不来,我怕时间来不及。
乔木泄了气,瘪了瘪嘴:怎么可能时间来不及?我和阿溪去逛,你忙你的,互不耽误。
他捉住她缠着纱布的手,在她眼前一晃:听我的,先去医院处理一下,你看看这只爪子,快赶上馒头大了。
哪有那么严重?乔木把手挣脱出来,只是破了皮,流了点血,现在已经没事了。
男人蹙起眉:到底去不去?
去就去!那你什么时候去接我?
他这才舒展开眉头:丫头,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总得先洗洗吧?要不然,晚上的饭局上,你老公的风头可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乔木怔了怔,旋即醒悟,带着一脸的通红,我……我现在就去医院……
这个男人说起没脸没皮的话来,她哪是他的对手,笨嘴拙舌的,只好装了缩头乌龟,逃也似的扭头就走。
他呵呵笑着,看着她逃也似的奔出门外。
手上那点伤根本就没关系,怕他又唠叨,还是打了破伤风的针。医生把乔木手上的纱布取掉了,秋季气温不低,伤口包扎了反而不透气,不利于创口恢复。
从医院出来,乔木开车直接去了姿美坊。给他挑了件米『色』的短袖上衣,和一条黑『色』休闲长裤,自己则是一件碎花连衣裙,都是休闲的装扮,看起来不招摇,但质地却是一流的。
他说是个简单的朋友聚会,但乔木也不敢太随意,楚浩那样的身份,朋友肯定也是层次不低的人。
如果不是因为考虑到他比较讲究,按乔木的心意,服饰的料子至少还可以再下降两三个档次。
再见楚浩,他又恢复了平日的神采奕奕。
楚浩换好衣服出来,乔木只看了一眼,便不由得在心里赞叹,老天爷对他真是不薄,不仅天生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孔,而且这男人还是个天生的衣架子。那气质那身材,即使是最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能散发出着令人着『迷』的风采。
楚浩对她的选择很满意,简短地称赞了一句后,就带着她直奔诺华会所,他把聚会的地址定在那里。
乔木这时才明白他说怕时间来不及的意思,原来诺华会所并不在c市的豪华地段,也不是在市区,而是比较远的郊区,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开到目的地。
天『色』已经黄昏,夕阳余辉把天际染成柔和的『色』彩,淡淡黄晕美得炫人耳目。
乔木满心欢喜:楚浩,这地方真美!
还有更美的,下了车带你去看看。
乔木却摇了摇头,景『色』放在那里跑不走,其他任何时间都可以去欣赏,但如果让你朋友久等,那就不妥了。
楚浩微微笑道:普通聚会罢了,他们不会来得这么早,我先还你过去瞧瞧新鲜,再回来等他们也不迟。
门卫保安认得楚浩的车,远远就抬起了栏杆,车畅通无阻地进了诺华会所的停车场。
你是这里的常客?他们问都不问就直接放行了。
嗯。
他没多作解释。乔木略微有些不快,这个男人花名在外,常带女人来这里挥霍销金,那也是极有可能的,门卫认得他不足为奇。顾客是不是真的上帝,是需要用钱来做衡量指标的。
下了车,碰上车门,他牵过她的手,走,先去欣赏风景。
乔木很快就把不快丢到了脑后,优美的风景让她连流忘返。
诺华会所占地面积极大,配套的健身设施娱乐场所,一应俱全。不仅有高档的骑马场,还有一望无际的高尔夫球场,室内的设备设施更是不胜枚举。
乔木尤其喜欢诺华会所后面那条长长的林荫道,鸟儿低唱,风里泛香,闭上眼睛也能享受到大自然『迷』人的气息。
不论远观还是近看,这里就是她心目中的世外桃源。
转了一圈,进了诺华会所正门,乔木又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装潢清新雅致,却又『潮』流时尚,美而不俗,比起所会不起眼的门脸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楚浩,诺华会所跟诺华酒店,名字一样,不会是巧合吧?乔木的疑问转到了这上面。
诺华酒店她是知道的,c市最高档豪华地酒店。那晚,他把醉酒的她带到那里住了一夜。还有,中秋赏月,也是在诺华酒楼消费的。
诺华酒店和诺华会所其实是个连锁产业。前者主打的是豪华大气,一般大型会议、重要培训、集团宴请、高档婚庆之类的,都在那里举办。而诺华会所,只为vip会员提供服务,不对外开放。楚浩给她解说道,诺华原来只做酒店,规模也没有现在这么大。而这个会所,原本也只是个私人会所,与诺华两不相干。据说诺华的老板来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这里,于是想方设法地说服了这个会所的老板,让他以会所做为出资,直接参股诺华。所以,这里后来就更名为诺华私人会所。
这里比一般的私人会所更注重保护会员的隐私?
现在网络发达,狗仔队极其尽职,乔木怕有人偷拍了她跟他的相片放到媒体上去,那么,她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茶余饭后品头评足的焦点人物。
做为焦点人物的感觉并不好受,她一点也不喜欢。
上回已经做了一次头版头条,好在是个侧面,除了程曦,倒也没人认出她来。当然,也许这得益于她离开姚氏比较及时的原因。
这个地方,里里外外她都喜欢。乔木不希望这里沾染上任何一丝乌烟瘴气。但是,想要赚钱,难保诺华的主人不会做出一些肮脏事来。
楚浩明白她的意思,听说诺华会所的以前老板,是打算要把这里做为礼物,送给他最心爱的女人的。而他以私人会所入股诺华的前提,是不能改变他以前的经营模式,除非经他同意,不能更改现有的服务的项目,也不能增加新的。
那又如何。会所卖都卖了,作为前任老板,影响力再大,终究也是有限的。等个几年后,人家想赚钱,要改经营模式,他恐怕也『插』不上手了。乔木长叹,这种可以出卖的,可以用金钱的价值来衡量的爱,终究长久不了。
我把这里买下来?
乔木摇摇头。
你不是很喜欢这个会所么?
喜欢,就一定要买下来?乔木侧眸看了他一眼,反诘道。
她显然不太理解他的思维方式。这男人脑子怕是烧坏了,都到了被缺钱的楚老爷子出卖的境地了,焦头烂额的,还能拿得出巨额资金来买下诺华?到底是纨绔子弟,高高在上惯了,动不动就说钱,钱,钱。
在临阳街,你带我到诺华楼赏月,也是故意的吧?!
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说道:你知道了?
纪敏华不会那么容易放手的。
她不是傻子。跟他在诺华酒店那晚过后,乔木就暗暗打听过,知道诺华是纪家的产业。既然他打的是不肯跟纪敏华结婚的主意,那么,就是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这个私人会所。
他又把她带到诺华酒楼,用意再清楚不过了。他不过是要借经理的嘴,在纪敏华心里坐实他另有所爱的传闻。
激怒老爷子和纪家,直接搅掉两家的联姻,才是他的目的。
乔木的推测,他并不否认,耸耸肩,嘴角弯出一抹笑:你比我想像中的要聪明一些。
这话说得模棱两可,她听不出是褒义还是贬义,但多少还是她感到很有些不舒服。
乔木收回看他的眸光,心里不住地长叹,明知他对自己利用的成份居多,奈何自己一颗心却仍不由自同地向他靠拢、被他吸引,甚至不惜自己鄙视自己的夹在他和纪敏华中间!
纪敏华对自己的恨,简直就是当初她对李洛琳的翻版。当然,不同的是,人家在乎的不是小打小闹的砸场子,而是一出招就下狠手,要把她一杆子打得永远翻不了身。
但是,她现在对纪敏华却恨不起来了。
乔木不觉微微地勾了勾嘴角,无声地耻笑自己,造化居然是这样弄人的!
想什么呢,笑得如此出神?耳畔是楚浩的声音。
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脱他的眼睛,正想编个理由糊弄,诺华会所里漂亮的女经理迎面走了过来,很专业地朝两人弯了弯腰,楚总,您的客人刚刚到了,按您的吩咐,已经开始上菜了。
楚浩嗯了一声,挥挥手,你去忙吧,有事再叫你。
美女经理会意,把二人领到房间,立刻退了出去。
乔木被他牵着手走进包间,美酒佳肴正陆续往宽大的大理石桌上摆,装潢得豪华高档的房间里坐着几个人,有爽朗的笑声,有互相交流的争辩声,围着大圆桌,攀谈气氛正浓。
楚浩笑着招呼:老王,嫂子,不好意思,来迟了点,让你们久候了。
见到乔木的瞬间,热闹的场面倏地静了下来,所有的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投『射』过来,在她身上聚集。
乔木被审视得有些局促,倒是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打破了这尴尬的僵局:小楚,叫老朋友来顿吃饭,自己反倒弄得迟到,请客哪有这样请的,老老实实地先罚酒三杯再上桌吧。
乔木顺着声音看过去,房间里的人不多,大圆桌前坐了三男一女。开腔说话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精神矍铄的男子,正炯炯有神地打量着她。旁边一位与他年龄相近的富态女人,年纪虽大,却风韵犹存。
另外两人,乔木并不陌生,一个是满嘴少有正经的罗力扬,另一个则是跟她昨天刚刚有过一面之缘的于警官。
小楚,这回可不是嫂子不帮你啊。老王说到点子上了,你看看,有了美人,就忘了朋友,活该受罚。富态女人附和着老王。
该罚,该罚!楚浩笑呵呵地替乔木拉开座位,扭头对老王身边的女人说道,嫂子,你是不知道啊,这里的红酒味道好极了,我天天都惦记着,奈何被人管着,多喝一口都不成。现在你发了话,我不喝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