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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章 一块玉,换一座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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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木塔镇到泗城,大概有一百二三十里路,按正常成年人的脚程,日行夜歇,大概需要两日。一群老弱妇孺,走十里就得停下来歇息半个时辰,如此一来,行程起码要慢上一半。

白天赶路,晚上躲在树下休息,生一堆火,用野果子充饥,深夜秋风似刀,冷得人瑟瑟发抖,荒原犬吠狼嚎,吓得人心惊胆战。这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日子,说苟且偷生也不算难听。三天两夜,已有两个老妇人经不起折磨,在睡梦中与世长辞。

从家毁人亡的那一刻,他们就已对生活不再抱有希望。

第三日下午,天还没黑,祈翎便吩咐大家停下休息,自己则朝着远处那片山林跑去,明天最多再走半日,便能抵达泗城。他不想让大家伙儿被当成乞丐拦在门外,今晚一定要让他们吃顿饱饭。

天黑之后,郭小醉才刚把火堆点燃,祈翎便扛着一头大野猪走了回来,兵荒马乱的年代,一片小山林中竟能猎到这么肥的野猪,运气实在不赖。

填饱肚子,有口肉吃,能活下去,这就是当下众人所奢求的希望。

大家欢呼雀跃,分工架火开锅,开始烹煮野猪肉。

祈翎爬上附近一棵大树,从入夜开始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他必须时刻注意荒原上的情况。饿狼可一点也不挑食。

郭小醉给祈翎送来了一只香喷喷的大猪蹄子,并爬上树干,陪祈翎聊天,守夜,然后耐不住困意,靠在祈翎肩膀甜美睡去。

瞧着身旁弱不禁风的女人,看着路边流离失所的百姓,望着漆黑苍凉的夜晚,祈翎渐渐开始觉悟:自己必须得为这个国家做点儿什么。

祈翎十二岁不到便被老道带去学本事,虽说在另外一个世界中成长了六年,但从来就没有为国家考虑过事情。

侠之大者,自当为国为民,可话虽如此,又该怎么去做?该从哪方面入手呢?

像自家老爹一样捐钱?

进朝廷当官,以才华和抱负忧国忧民?

上战场杀敌,用最原始的力量保家卫国?

再者,老道把本事传授给他,又赠予《仙魔策》,其目的虽未明示,但也暗自托付了夙愿——对抗魔界,复兴仙朝。

人间之事都未平复,哪儿有精力去管别家?大燕百姓都易子相食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亡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十八岁的好男儿,满腔热血,怒发冲冠,岂能坐视不理!

于是,这一整晚,祈翎都在思考:怎样才能干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儿,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

……

第二天早晨,一只两百多斤的野猪吃得只剩下骨头架子,大家难得吃肉吃到饱,一觉起来精气神十足!

祈翎吩咐大家好好洗漱,换上最干净的衣服,拿出最傲人的姿态,咱是大燕国子民,不是进城讨活的乞丐!

祈翎扔弃了板车,将白马重新上鞍,仙剑挂在腰间,戴上祖传的玉佩,束发立冠,昂首挺胸,如一位走马上任的大官,领着队伍大大方方地走向泗城。

临近泗城,上了官道,路边的难民便开始多了起来,衣衫褴褛,黄皮寡瘦,模样不比木塔镇上的人好到哪儿去。

官家在道路两旁搭建了棚户,挡雨可还行,遮风就没办法了。照这样下去,冬天还没来就会冻死许多人。

祈翎一行人穿着得体,精神体面,路边的难民就扒拉着上前乞讨,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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