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很快便降临在荒原。
众人在土丘上烧了两堆篝火,每二十为一组轮流守夜,祈翎将储物袋里的酒肉全都拿了出来,将酒坛子架在篝火上烹烤,不一会儿便香飘四溢。
凉州的夜晚可谓是极寒的,太阳才刚下山没多久,枯草与岩石上便凝结了青霜,寒风凛冽,吹得篝火“噼里啪啦”作响,众人围着火堆坐下,一边喝着烧酒,一边啃着肉干儿,一边侃谈着故事。
几口热酒下肚,几番自我介绍,大家也都熟络地称兄道弟起来。
“喝了这杯酒,你我恩怨一笔勾销,咱以后做出生入死的兄弟。”祈翎舀起一勺酒,递给一旁馋得直咽口水的皇甫华。
皇甫华与祈翎有些过节,别人都喝了酒,独他一人不好意思伸手,如今祈翎主动示好,他却有些惭愧,接过烧酒一口闷下:“李兄,我愧对于你,唉!”
祈翎摆手笑道:“好兄弟,不记仇,你要真愧对于我,以后上了战场,替我多挡几刀好了。”
皇甫华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胸脯道:“好啊,我有金钟罩铁布衫,身子比盾牌还硬嘞!”
“哎,说到底,你们谁见过蛮族人长什么模样啊?”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人率先挑起话匣子,他的名字叫做马和光,自称“江湖游侠”,与祈翎一样,善于用剑。
众人来自五湖四海,都是第一次参军,哪儿见过蛮族人?
祈翎抿着唇说:“据史书记载,蛮夷居莽荒之地,食生肉,啃骨髓,穿兽绒,人人丈许高,招风大耳,豹子头,老虎眼,塌鼻子,香肠嘴,须髯乱如鸟窝,皮肤黝黑不爱洗澡,浑身臭烘烘……”
百夫长童伍否定道:“史书中记载的多是民间形象,有丑化的成分,就跟说书先生的浮夸表演差不多。蛮族人若真是茹毛饮血的怪兽,又怎能聚众几百万来侵略我大燕王朝?他们的文明肯定不会比大燕要差,只是他们常年生活在贫瘠的荒原,吃牛羊肉长大,野性超过了人性。”
“那你们说,我们这一路会遇见那些蛮族人不?”
“遇见了更好,我倒要看看这群没人性的东西能扛得住我几刀!”
话音刚落——
“嗷呜!”
夜月狼嚎,一声接一声,一阵接一阵。
围着火堆的众人纷纷开始紧张起来,各自拿起兵器,拾起烧燃的木柴。
“不急,分三组,一组人去前,一组人去后,一组人留在原地看好马儿。”童伍快速下达指令。
众人自觉分成三组,按照指示往土坡下出入口赶去。
祈翎作为第一组,往土丘前口增员,可才刚走到半山腰,十名轮值的战士便退了回来,听其中一人大声道:“太多了!恶狼足有上千只!它们正在往山顶爬!”
“哼,我们甲胄兵器在手,何惧一群畜生?”
“想不到来凉州的第一站,竟是与狼争斗!”
“干它娘的,扒了皮烤狼肉下酒!”
众人拔出刀剑,势与狼群决战。
祈翎出声道:“不可,荒原狼非常狡猾,跟它们争斗没有必要,先一起退回丘顶,等人齐了再慢慢商讨解决的办法。”
也许祈翎是队伍中唯一一名修仙者,他的话说出来和百夫长一样有分量,大家都没有反驳,按照他的嘱咐,一起往丘顶后退。
狼群肯定是饿坏了,否则也不会来打一群燃着篝火且带着武器的人的主意。
凉州的夜晚只有孤月没有星辰,今夜,数千双狼眸似泛着荧光的星星,一闪一闪浮动在荒原上,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却美丽得要人老命。
祈翎带着人退回丘顶之后,童伍也带着轮值的战士们退了回来,二人相视交换了一个眼神,各自从两堆篝火里拾起火柴——土丘上长满了枯黄的毛草,火星子一触便能引燃,再加之寒风猛烈,很快便助长了火势,上山与下山的路变成了一条“火道”。
狼群不敢靠近,却也不甘离去。它们很聪明,知道毛草易燃,烧不了多久便会熄灭。
“看火势应该能烧个把时辰,余烬再温个把时辰,那么两个时辰后,狼群肯定会扑上来,咱现在得趁时间,想个最妙的法子度过今晚。”
众人围坐在火堆前,商讨对策。
“几千只饿狼罢了,咱一人平均下来也才几十只,有何畏惧?我主张,直接杀光。”皇甫华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
童伍摇头道:“我完全相信诸位兄弟的能力,但荒原狼的组织性很强,万一让它们伤了马匹,那咱们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
这才是最严重的问题,大家连连点头,都觉得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