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英语字正腔圆,伦敦音低沉悦耳,听起来的确是种享受。
温景谦实在太养眼,周围路过的学生都忍不住观望,有的女孩子更是疯狂,顶着一张花痴脸来来回回“路过”好几次。
只为了多看温景谦一眼。
的确,四年的沉淀和时光,让这个男人愈发玉树临风气质出众,走在人群里总是带着摄人心魄的气场和致命的新引力。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这个男人是属于他们史上最低调系花夏桑桑的。
从大一开始就知道了。
这个男人,要钱有钱,要颜有颜,而作为他的女朋友,夏桑桑是绝对的人生赢家NO.1。
“看在我们夏桑桑女为悦己者容的份上呢,我身上这件被你抹花了的衬衫就不用你洗了。”温景谦说。
“嗯?”
夏桑桑一眼看去,登时愣住——天啦噜,不知何时,温景谦的衣服前胸上沾了挺多自己脸上的粉底。。
“!怎么办?我忘了自己化妆的事情了!”夏桑桑忙忙手忙脚乱的帮他擦去,“而且她们说了这粉底一天不掉的,怎么这才不到半个小时就——”
温景谦捉住她手,看着她的眼神带着满是无奈的笑意:“人家说的是不会脱妆,不是蹭不掉,小傻子。”
夏桑桑:“啊?是吗?”
夏桑桑吧唧嘴角,想着刚给他安上的“直男”标签可以撕掉了。
“小傻子。”温景谦揉她头发,“我们现在去哪?”
又叫她小傻子,夏桑桑抬手就想拍他两下,又想着算了算了,公共场合就不采用家暴了。
于是她重拿轻放,只是踮脚揉了揉他头发,咧起嘴角,笑得像只可爱的猫:“老傻子,小傻子决定先带你去吃饭。”
温景谦任她揉着:“好。”
这样的亲昵场面,简直羡煞旁人。
一众“路人”看得心窝子疼,心里嚎啕大哭,醋坛子掀翻了一缸又一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