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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回首都,在公司顶楼宿舍见到幻萍的时候,她上身穿嫩黄色长袖套衫,正低头仔细整理茶几上在邓铮看来并不存在的杂物。
没有了平时工作的妆容,五官依然干净漂亮,鼻梁又挺又高,身上还是带着某种难以言说的浓烈性,正橘红唇色映衬下的脸,透白,白的耀眼。
跟当初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一袭淡黄微卷的长发随意披散,邓铮也是她入职后才知道,这是自然卷而非烫染。
听到动静,她拿面部五官里唯一带有点异族风情的大眼睛,扫了邓铮一眼,没吱声,只是手下收拾茶几的速度稍微快了些。
俩人的关系挺奇怪的,工作上,邓铮是说一不二的黑面神,甭管对内对外“萍爷”的名号再响,一遭上他,俨然就是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小下属,但私下里,尤其是在她觉得是属于她自己的空间和时间里,形势果断大逆转,自觉吃的盐比邓铮吃的米还多的她,经常一副“小屁孩儿姐姐我不带你玩”的架势,并无太多老板下属的觉悟。
邓铮对此已习以为常,浑不在意,自己找水杯倒了杯水,在沙发上坐下。
“你这茶几上到底有什么,我怎么什么也看不到?”
“因为你眼瞎。”幻萍明显还带着气,也不拿眼看他,“这是面包屑,看到没?断了的睫毛,看到没?也是,毕竟是从来不需要自己整理房间的人,眼里哪里容得下这个。”
邓铮一笑置之,慢悠悠喝着水,好整以暇的打量着房间,临收回目光前,忽然留意到旁边沙发靠枕下压着的几张纸,其中零星呈现的内容,使得他瞳孔微微一缩,本已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了下去,深呼了一口气,淡淡道:“幻萍姐,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
幻萍一怔,嗤的一笑:“傻瓜才会张口闭口谈理想。就算当初辞职从草原呲着牙跑来首都,花了三四年时间考电影学院,屡败屡战,也绝不是为了理想。就是觉得有趣,能扮演不同的人生,能吸引眼球站在万人中央,能赚大钱,最重要的是,我把自己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仔仔细细总结了几百遍,发现除了长得还算可以外,没有任何天赋特长,不试试当个明星,难道出去卖?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在那个圈子里,想干干净净赚份钱养活自己真心不易,太多人跟卖没什么两样。所以,虽然现在跟你打的这份工,劳心劳力,还总不落好,好心被当做驴肝肺,还挨凶挨骂,但也勉强知足了。”
“好一个勉强知足。”
邓铮冷笑着,拿手指点了点枕头下那几张纸,忍着怒气,“既然知足,那这又是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