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喟叹,眉睫低垂,有温柔流露:“是的,欢欢可以保护我。”
两个人收拾好了以后,出发去了镇子上的集市。
都是一些当地的工艺品,还有一些很有特色的小吃。
这个国家里的人普遍嗜甜,甜品有些甜腻得过分。
余欢皱着眉,咽下了一口甜腻腻的蛋糕,道:“这也太甜了,感觉都是糖。”
“喝点牛奶,”傅瑾珩将手中的牛奶递给她:“解解腻。”
余欢就着傅瑾珩的手,喝了一大口。
两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异国他乡的街道,就和普通的情侣爱人一般,甜蜜,温馨。这样的细水长流,大约就是俗世的幸福。
余欢吃完了手上的甜点,之后挽着傅瑾珩的手开始在集市闲晃。
集市是真的很热闹,来来往往都是人。余欢和傅瑾珩说话的时候,都必须要稍微拨高音量。
两个人路过一个路边的垃圾桶的时候,余欢顿住了脚步。
垃圾桶的旁边有一只纯白色的小猫,只是身上的毛有些脏兮兮的,部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毛色。
而余欢看着它,眼睛亮亮的。
她的语气不自知的温柔下来,带着一点娇憨:“阿珩,这只猫和你以前送我的,好像啊。”
傅瑾珩的神情,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他其实已经不怎么记得曾经那段最晦涩的时光了,他那时身体已经接近罢工,整个人都生命不过就是靠着昂贵的仪器维持着。
可是余欢那个时候才24岁,年纪很小,青春鲜活。她被他保护得太好,几乎不谙世事。
彼时他怕她一个人在傅公馆无聊,于是嘱咐了管家,只要她不离开,其他所有的条件,都满足。
那个时候,余欢问管家要了一只猫。
傅瑾珩对动物毛过敏,这么多年,傅公馆就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
可是余欢提出来了,他便也没有理由地同意了。只要她开心就好,其他的,其实相对来说,根本都不重要。
此时,傅瑾珩才想起了这段往事,他沉默了一下,低声道:“我记得,你很喜欢它。”
余欢蹲下身,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些果干:“是呀,我很喜欢它,因为是你送我的。傅瑾珩,你都不知道,你送我的每一件东西,我都喜欢。”
她说得不加遮掩,这般明目张胆。
傅瑾珩觉得心口处像被羽毛撩拨了一下,细细密密的麻,蔓延到了全身。
他忍不住,弯了唇角。
海城的人都说,傅家九爷性子清冷,不会笑。可是他在余欢的身边,总是忍不住笑意。
大概是因为喜爱,所以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情。
余欢看着脚边低着头乖乖吃果干的猫咪,开心地说:“傅瑾珩,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好不好?”
傅瑾珩的目光,停留在小猫脏兮兮的毛上,眉心微微拧了起来。
他开口,语气淡淡的:“可以,但是你要答应我两个条件。”
余欢连忙道:“你说!”
“第一,不许带它进房间,它只能在一楼的花园里活动,我会给它建一个小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