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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初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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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书籍是用小刀在竹简上雕刻而成,写本书真心不容易。各种被称之为“子”的大儒们,更是惜字如金。因此授课多为口头上的讲解,说些道德礼法、名人名事之类的东西。学生完全要凭借自身的努力与理解能力,来吸收这些缺乏条理性的知识,着实很不容易。不要妄想先生会写些试题,考校或督促弟子的学业。

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就很说明问题了。

若是放在现代,学校考试用竹简来做试卷,老师雕刻。那估计学校是开不去的,最后统统变成了体校。

其实在这时代,只要有些才学便能轻松的跻身进入士族阶层。大周的三套官制便意味着对文吏的需求量极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诩主动捐出家中的藏书就是想让李沧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多下些功夫。了解历史的他比谁都看的明白,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此一来,云梦百姓的未来便有了依靠。

他没有打算改变现在的教学模式,毕竟他不懂造纸,更不想去刻书。学堂建造的如此宽敞便是为了延续六艺教学的模式。在他想来要学习射箭,驭车的课程总归是宽敞些好。所以校区一半是驾校,一半是操场。这才会看上去如此的奇怪。

当王诩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后,众人潸然泪下。他不等大家伙上演煽情的戏码,便带着阿季逃之夭夭。忙碌了这么久,都没有好好的看看这处生活了快一年的地方。此刻,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感到无比的轻松。

秋日午后的阳光洒在城镇的主街上,舒爽的空气已经稍稍带上了一丝凉意。从西坊市出来后,王诩好巧不巧的站在新城与旧城间交汇的路口。

“天还早,我们去逛逛。”

突如其来的一问,让阿季误以为对方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

“嗯?去鄙中的坊市吗?”

“当然不是了。那里天天看,有什么意思?我们去野中走走。刚好午市要开了。听说近日来了不少国外的客贩。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稀罕的宝贝。”

谷中是姬兰的地盘,王诩很少去。过去的日子里,整天忙着发明创造,规划布局,只想着为村子多赚些钱,却未曾抽出些时间,去陪陪妻子,逛逛街或是一起下馆子,消磨下午后的悠闲时光。想来之前的状态和后世的生活亦毫无差别,真是一做生意就魔怔了。王诩感叹过后,牵起阿季的手朝着山谷内慢慢行去。

过去脏乱的贫民窟,现如今已是一处处整齐排列的建筑群。干净的街道,严整的房舍丝毫不亚于戚城民坊的标准。想必姬兰为此也付出了不少的努力吧。一路之上,王诩对新城区的建设一一做出了点评,更是对姬兰的做法大加赞赏。跟随一旁的妻子倒是迷糊了。一时间竟有种夫君与邑主重归于好,受对方邀请特意前来参观新城建设的感觉,而王诩则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阿季撇了撇嘴,跟着王诩穿过空荡荡的大街,来到了野宰府的大门前。绕过府衙,后面便是市集了。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皱眉问道:

“咦?怎么没人?”

“想必是在收粮吧。”

这才恍然,眼下是秋收的时节。大部分的百姓都在田间忙碌,抢收庄稼。

二人在野宰府门前稍作逗留。望着庄严气派的府衙,王诩哀叹一声。阿季轻轻的握了握夫君的手。

“兰公子其实...是个蛮重情谊的人呢。”

王诩没有应声,只是微微的点头。

府衙虽无人居住,闲置了许久,但府外依旧安排了值守的侍卫。可见姬兰的心意。远远的瞧见王诩夫妇站在府外,一名值守的护卫忙上前行礼并礼貌的向二人问候。随后,小心斟酌着言辞。

“野宰大人!可是与夫人一同回府?”

侍卫盔明戟亮,炯炯有神,看上去是个军官。王诩还了一礼,微微笑了笑。

“啊?可以吗?”

军官热情的一抬手。

“瞧大人说的,这宰府本就邑主大人为您修建的居所啊。大人这边请!”

王诩刚行出两步,便犹豫的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歉意的对着军官又是一礼。

“不用了。今日闲暇正好与内子一同赶集,不巧行至此处。多有叨扰。”

说罢便绕行至一旁。军官迷惑的目送二人离开。

邑主交代过,若是卫诩前来便陪同入府。事后,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完整而认真的向其汇报。军官此刻很是纠结,他想若是真的禀明此事,该如何去说?难不成?

“野宰大人陪夫人逛街,不巧路过。”

想想还是算了吧。最近邑主大人的脾气貌似很不好。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挨个被训斥了一遍。这时候去禀报,无异于找骂。望着二人消失的背景,他摇了摇头。

绕过宰府行至后方,便是百步的市集。果不其然,今日城中的百姓都在忙着秋收,市集不像往日那般拥挤。夫妻两东看看,西转转,逛了半天也没找到稀罕的东西。

“呵呵。还记得吗?过去我们在戚城逛早集,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阿季笑靥如花,接着说道:

“可就是带不走。最后兰公子送了良人车驾,您懊悔的说。”

夫妻异口同声的说道:

“早知如此,就都买下来了。”

不顾旁人的目光,二人大笑起来。就在此时一名摊贩老者有感而发。

“呜呼!夫妇之情甚犊,何不以金石比坚?”

王诩笑了。这老头真会招揽生意。此刻心情甚好,便移步前去看看。原来老者是位贩卖宝石的商人。摊位上五彩缤纷的宝石看得他眼花缭乱。

随便扫视了一眼,王诩猛地一怔。一片透明扁圆的石头,惊的他合不拢嘴。

“眼镜片?”

老者拿起那块看似眼镜片一样的透明石头,解释道:

“此为水精,相传乃女娲之泪所凝。为以大为贵。”

王诩惊愕的忙接过石头,仔细打量。

此时的水精与后世的水晶在称谓上有所不同。古人认为水晶是水滴凝结的产物。老者提及女娲,王诩闻声色变。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他就会想起之前的幻境。加之古代切割打磨的技术有限。这块另类的水晶,凹凸圆润的弧度更让他感到惊讶。

放在手中掂量了几下,果然沉重。不是树脂或是玻璃一类制作的眼镜片。他细细观察,看不出这东西与女娲有什么联系。决定先买下来,带回家中滴血一试。

老者见他对此物爱不释手,继续推销。

“此石虽不及玉温润,然形如竹,色青无比。”

老者递来一块六边形的柱状宝石,翠绿无比,颜色鲜艳晶莹。王诩一看便知,此物乃祖母绿。这么大一块放在后世一定价格不菲。然而以当下的技术是无法切割与打磨的,足足一指长的石头拿来又有什么用呢?老者似乎看出了王诩的忧虑。

“将此石错以黄金,便可为坠。青石形如竹,以彰君子之风。”

不佩服都不行。人家老头把如何制作饰品的方法都告诉他了,还借机委婉的拍拍马匹。买就买吧。刚好阿季也没有什么首饰,多买些顺便让铁匠练练手艺。

春秋时期,宝石是不值钱的,而玉石与珍珠最受欢迎,可作为货币使用。

最终,他买了一袋子宝石只花了两千钱。王诩拿出一小块金饼,老者便熟练的开始切割,并取出天平称重。

商贾在大宗的买卖交易时,习惯以黄金兑换铜币。黄金是一种柔软的金属,纯度高的黄金可以轻易的用指甲划出痕迹,并且方便切割。正是这种特性,商人都喜欢将其制作成金饼,使用时分割称重。由于黄金的熔点在1000多度,和铁一样难以熔炼。此时流通的货币又多为加工过的赤金矿石,由于比较稀缺,又不易仿制。所以黄金贵金属货币的地位便由此显现而出。

集市一圈转下来,居然买了袋石头。阿季着实无语,无法理解王诩的想法。少女询问道:

“良人购石有何深意?”

王诩嘻嘻一笑。

“给阿季做些首饰。”

他摸了摸少女的头。

“妾尚未及笄,无需首饰。”

大周女子在十五岁后便会盘起发髻,而固定发髻所用的首饰则十分简单。少女虽已为人妇,但并未按照成年女子那般盘发。只是简单的将长发挽起,垂于身后。

“说什么傻话?你可是我的夫人啊。”

阿季呆呆的看着他。人前夫君会称他为夫人,完全是做戏给别人看。而私下并未确认过两人的夫妻关系。突然主动开口,倒是让阿季有些错愕。

随后他们绕行到了风伯家,一路上阿季就像是小媳妇一样,羞涩的低垂着脑袋,被夫君牵着手前行。感觉兄妹的这层关系突然改变后,就连牵手这样习惯性的动作也让少女紧张的手心冒汗。放下宝石与风角交待了几句后,对方便连连称赞今日办学之事,还挽留二人在家中吃饭。

王诩婉拒过后,夫妻一起去了织坊。他拿了袋羊毛便领着阿季匆匆回家。那台见证纺织历史发展的脚踏纺线车,一直被夫妻收藏在家中。

晚间,王诩纺纱,阿季纺线。小夫妻难得这般悠闲,你一句我一句,诉说着往事的点点滴滴。随后,王诩将纺好的毛线制作成了流苏。顽皮的挂在少女的头上与腰间。夫妻一阵欢闹,直至深夜。

当两人睡下,过了半个时辰,王诩佯装翻身几番试探,确认阿季已经睡熟,这才偷偷地从床上爬起。怀中那块长相如眼镜片的水晶,早已被胸口的体温焐的温热。他将手指划破,躺回床上。握着水晶的一只手,用力捏了捏,等待着久违的眩晕感。

过了好一会儿,王诩发现自身毫无反应。于是掀开被子,点起油灯,仔细琢磨那块女娲眼泪凝结的水晶。认为一定是血滴的太少,所以没有引起水晶的共鸣。他又反复试了几次,在床榻与桌案前来回奔走。不料,把妻子吵醒了。

昏暗的火光,少女迷迷糊糊的起身。

“良人为何不睡?有心事吗?”

王诩猛地一吹,将油灯熄灭。身形一闪便回到了床上。

“呵呵...没事,没事。快睡吧。”

若是大半夜的,被妻子瞧见自己割手指玩。指不定认为他是个变态。王诩干笑两声,侧过身子。心中的将那卖宝石的老者一顿暗骂。

这水晶根本不是女娲的眼泪,分明就是自己的眼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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