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穿吗?”盛九反问。
“算了,你喜欢就好。”盛明予说,见盛九手腕处有片伤疤,他捋起她的袖子,发现从腕骨到手肘,那一片全是脱了痂皮后还没完全褪下去的疤痕,他问:“怎么弄的?”
盛九没接话,只是盯着他看。
盛明予立刻想起来了,遇见盛九那天晚上,她双腿腿骨都断了,浑身是伤,拽着他的裤腿求救,他让她自己爬进后备箱,当时双腿无法使力的盛九就是靠着两条手臂做着力点,一寸一寸挪到车后面。
通往茶园的路修得粗糙,她两条手臂在粗粝的石子路上磨下一路血迹。
盛明予弹了一下盛九的脑门:“你小子胆子够大啊,就不怕我有什么变态的嗜好,把你抓回来吃掉?”
盛九气鼓鼓的说:“被你吃掉是死,不跟你走也是死,不如赌一把。”
盛明予挑眉:“那你觉得,你赌赢了吗?”
“赢了。”
“未必。”盛明予淡淡的说:“想在程门待下去,就得为程门做贡献,你觉得,你能做什么?”
“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对。”
“如果我让你去死呢?”
盛九似乎愣了一下,扭头看见桌上的果盘里放了一把水果刀,她抓过握在手里:“你动手还是我自己来?”
“你自己来。”
盛九举起刀,毫不犹豫的扎向自己的心脏。
刀尖在贴到肉那一瞬间被盛明予一巴掌拍飞了出去,盛明予眯起眼睛,盯着盛九看。
这个孩子如果不是脑子有问题,那就是性格极端。
一个性格极端到偏执的人,如果能带得好,那就是一条忠心耿耿,指哪儿咬哪儿的恶狗,但如果带不好,她总有一天会反过来威胁到自己。
如何取舍?
盛明予只权衡了三秒钟就迅速做出决定。
留下她,并且好好养。
他对自己有信心,能驯服盛九,而且大概是这些年日子过得太安逸了,人类骨子里那点寻求刺激的天性被盛九激发出来,他觉得,就算盛九有一天叛变,那也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小九——我以后就这么叫你。”盛明予摸了摸她的脑袋,手顺着后脑勺往下,搭在她后脖颈上,力道适中一下一下捏着,盛九跟被撸顺毛的小猫一样眯起眼睛:“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想要什么跟保姆阿姨说,只要不是太过分,她们都会满足你。”
盛九问:“我能要一把枪吗?”
“你要枪做什么?”
“杀人。”
“杀砍掉你手指的人?”
“对。”
“我可以先教你学怎么用枪,至于给你一把枪这种事,等你长大一点再说。”
存了想把盛九养起来的心思,盛明予开始教她学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