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四言长文,句句押韵,文笔优美,辞藻华丽,朗朗上口,涵盖了天文、地理、自然、社会、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就是一部生动的小百科。
丑奴听着妹妹扯着稚嫩的童音,郎朗的背诵,心中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妹妹有出息了,竟然会背如此长文,爹娘的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这些年,他是又当爹有当娘的把妹妹拉扯大,说实话妹妹在他的心中就跟女儿没什么区别。
谁家当父母的不希望子女好,能有出息呢?
要知道,这个年头,男子识文断字的都少,就更不用说女子了。
秦风很满意,甘小妹聪慧异常,简直是学霸级别的。
最初秦风只是教给她几个字,现在可是长篇的千字文,短短两三日的光景,就能做到不但会背而且会写,这就难能可贵了。
章嫂一脸笑意的偷看秦风的反应,小郎是满意的,甘心这孩子终于没有辱没了老秦人的荣光。
她是跟甘小妹同住一室的,这孩子不分白天黑夜的识字,所付出的努力,她是看在眼里的。
至于为何要这么努力,只源于她的一句话:甘心,你可知小郎干嘛要对你这么好,那是看上你了,你可得努力,不能让小郎失望。
若是有朝一日,你做了小郎的通房婢女,那才是真正的苦尽甘来。
依着小郎的人品,肯定会对你好的。
那么我们这些老秦人在这个院子里才能真正的有依靠,你可是我们这些人的希望,所以你一定要获得小郎的欢心。
正是为此,甘小妹上了心,再加上本来就聪慧,连带着心中的使命感,那学的是相当的快。
不过,章嫂还真是误会了秦风。
秦风对甘小妹只是当一个可怜、可爱的小妹妹来看的,如果他知道章嫂有这样的心思,估计能一脚把她踢出去。
那是个孩子啊,才八岁,花一样的年龄,就被安排了这样的使命,可悲可叹。
曾几何时,秦风心中就有一个当老师的梦。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有朝一日,登上那三尺讲坛,挥洒自己的青春。
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为了生活他不得不选择从事别的行业。
今朝不同往昔,他现在不用为了生活奔命,为了重拾当年的梦想,他才对甘小妹格外的看重。
聪慧的孩子,谁都喜欢,偏爱一些也是所有老师共同的心声。
“很好,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干。我的书房你可以随意的进出,哪里有很多的简牍,如果你能够把那些简牍都学会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甘小妹眼前一亮,“惊喜!什么惊喜??”她心中激动起来,眼中充满着期盼。
章嫂喜上眉梢,“还能是什么惊喜?以小郎对甘小妹的喜爱程度,肯定是要把她收房了呀!
肯定是这样的,他都允诺甘小妹随意的进出书房了,还把那一屋子的简牍给她读。
除了收房,一步登天之外,她还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是能够让一个奴隶出身的人好惊喜的。”
秦风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给甘小妹解除奴籍,看来还是得找一下桑驰,这家伙收了自己这么多的好处,总不能吃干抹净了,不给一点回报吧?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真不给老子面子,老子就让你吃了我的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