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十万块在洪涯县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很多人都参加进来讨论,甚至有爆料出来说这个网络公司是政府出资组建的,结果在政府办的企业网站上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诈骗犯,简直就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情。
有的网民甚至直接指向了网络公司的领导人,要求管理层集体辞职,要不然这还得了,这种领导,哪里有能耐去管理这家公司?要不然以后还得有多少人上当受骗?
很快,网警支队那边便将聂飞提供的东西给贴了上去,包括法院的判决书,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的协议书等等,而且这帖子一贴出来,下面很大一部分人就开始跟风了。
毕竟法院的判决是有理有据的,有人就说了,这世界上骗子多的是,要是人家骗子跑到居委会的便民张贴栏贴张诈骗广告,那是不是居民委员会就该承担责任?这是一个道理。
还有人说就好像电话诈骗一样,诈骗分子也是通过电话去诈骗别人的,难道要把通讯运营商也给告上法庭让人家去承担责任?这本身就是一个提供大家伙方便的平台,就算你今天没通过这个平台发现这家诈骗公司,那有一天逛街也许也会发现,还是一样上当。
最关键是网络公司发表的那一篇告全体用户书,首先就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是承认错误之后,他们也撇清了自己的关系,毕竟网站上也有温馨提示,让使用免费平台的用户们注意不要上当受骗。
最后网警支队那边的水军又把和解书给放了出去,因为情况特殊,而且也是网络公司的第一起这种诈骗案件,所以这次虽然法院只判决网络公司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但是他们依旧愿意全额赔偿用户。
不过聂飞也不是傻子,要是光是这样的话,估计下次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到“诈骗”了,这个把柄肯定会被舒景华抓住。
但是聂飞在出具的申明信里面也说道,这次只是一个例外,免费板块里面的信息,网络公司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只要发布的信息不是反动、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信息,都可以在上面,但是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是网络公司也不是把责任全部都推出去,申明中也有写到,如果是在付费板块中被信息发布者诈骗的话,网络公司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了,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文件来执行。同时也表明了,今后将加强信息的监管。
聂飞出台这个申明,一来,是表明自己的错误自己承担,但是他也把后面的做了一个区分,就是以后免费板块的出了问题你们就不要再找我了,言下之意,谁都有个主见,但是付费板块上的信息如果出现了诈骗或者信息不准确,那聂飞就能够非常快速地查找到源头,这就非常方便,毕竟都是经过实名人证的。
这几篇申明帖子连珠炮一样地投下去,顿时在洪涯县的本地论坛和贴吧又闹成了一锅粥,关掉这两个网站之后,聂飞又打开了市里的一些论坛和贴吧,海通市的网络平台就要大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