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dilmeprenddanssesbras……”
她轻轻地唱起来,眼眸低垂,嗓音慵懒而轻柔。
法语独特的尾音在半空中延展、飘散,像情人间的爱语,低喃婉转,那嗓音像是紧靠在耳边,朦朦胧胧、悠悠漫漫。
陈飞星沉浸在这歌声中,过了许久,一曲将尽,他才意识到,这原来是那首广为流传的香颂《玫瑰人生》!
她的音色清亮许多,散落在歌声中的希望像是精灵一般在空中飞旋着,是少女捉摸不透的玲珑心思,是未经玷污的干净透明、一脉天真,冲淡了原曲的忧伤。
不同于原唱皮亚芙的浓稠或经典的小野丽莎的清冷,顾明云有她的风格和想法,仿佛她也在歌唱着属于她的玫瑰人生。
在歌声中,陈飞星恍惚想起初见时的她,是否也如现在一般,大方的展示自己优雅的个性?
不是的,那个时候的顾明云,骄傲而明亮,在整个声乐辅导班里,最先吸引他的,是她与众不同的漂亮和自信,任由哪个老师见着她能不叹一声天才。
可天才却不可能一直骄纵!
他和顾明云是在艺考前的声乐辅导班里认识的,他们念的都是普通的高中,却在高考之前打算将爱好变成职业,那个时候,老师就会说他们的音色是非常搭的,好像天作之合,即使还没有默契,但仅仅是这样也会让人觉得很舒服。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Y音,同班同学,关系一直很好,尤其是上了大学以后,他们合作的机会更多了,关系自然不同于其他人。
这一首歌,顾明云唱了两遍,而后在悠长的尾音中结束了今天的演出。
她从缠绵的思绪中清醒过来,抬眼却见陈飞星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眼前。
顾明云打量着陈飞星,嘴角不自觉地扬起来。
也不知陈飞星今日是怎么想的,穿了一件酷酷的皮夹克,还把前额的刘海翻到后面去用发胶固定住,大概是想装成熟吧。
可就是这么一个举动,却暴露了他前额上的一颗红肿的、圆润的青春痘,看起来总有些滑稽,让人忍不住感叹:这好好的一个小伙子,要是不这么乱打扮,肯定是清新的小帅哥儿一枚,可惜啊可惜!
“下班了?”陈飞星小声问。
“嗯!”顾明云冲他笑,然后转身收拾东西,朝乐队的朋友道别。
“陈飞星你小子忙什么呢?好久没来了?”有熟识的朋友问陈飞星,他以前和顾明云一起在这里驻唱的。
“我跟老板辞职了的,准备考研,出国留学。”陈飞星答道。
“行,出息了啊!”朋友激动道。
几人又寒暄了几句,顾明云就过来了,她一个歌手,乐器就是随身的一副嗓子,没什么东西,来去自由,很快就收拾好了。
“走,小爷请你吃火锅!”
陈飞星大包大揽的说,顺势揽上顾明云的肩膀,而后被顾明云一把拍掉,“小爷又是哪里学的中二自称?”
“我现在是有车的人了,要装一把土豪,自称小爷!”
听他这么说,顾明云只觉得他更二了,瞪他一眼,道:“又不是你自己买的车!”
准确的说,这辆崭新崭新的奥迪A6并不属于陈飞星,而是属于他的哥哥陈飞越,他不过是借出来开一开,满足一下男孩子天然的爱车的虚荣心。
驱车到附近的商场里吃火锅不是陈飞星的本意,奈何晚上十点这个时间好巧不巧,理论上已经不早了,但是街上的车却不少,路不好走,只好就近选择。
锅里红艳艳的汤色怎么看都有些喜庆的味道,辛辣的味道翻滚上来几乎让人想打个喷嚏,实在与陈飞星想象中的浪漫与装逼搭不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