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博店大胃王活动,吸引了村里近一半的村民,一片人海,不热闹。
于志博看着一大群黑压计,压抑着心中的兴奋,拿起话筒说:“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今天,你可以放开你的肚子,吃你想吃的东西!”
“我宣布大腹便便的比赛将正式开始!”
声音一落,人群中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就像一阵阵阵雨,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店里的一群员工提供了一顿美餐,掌声才开始减弱。
首先,引见手拉牛肉面,满重,远近,人们能闻到那种面条和牛肉的味道,眼前立刻亮起来。
吉拉亚拿了一碗牛肉拉着的面条,来到了第三代人的眼里。“给你,老头子,你的脸!”
第三代人抽了一支烟说:“你不是一个小说作家吗?你是如何改变你的事业的?”
“啊!”吉拉亚尴尬地笑了笑,让他说他决定留下来是为了美白。
吉拉亚望着远处的白色,仿佛云中的仙女,吸引了附近无数人的注意。
不幸的是,为什么白是个男人!
吉拉亚暗地里决定,在未来,他会写一本关于美的小说!
吉拉亚拿着这个碗,急忙赶回厨房,在厨房里,于志伯炎已经为成千上万的人准备了各种各样的菜,充满了眼睛和贪婪。
吉拉亚环顾四周,当他发现暂时没有人在场时,他拿出勺子,把勺子舀出来,放到存放冰淇淋的桶里。
那是仲夏,天气很热,吉拉亚还穿着长袍,经不起很长一段时间。
更重要的是,他通常想偷食物,但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但是花在商店里的钱只能吃一个,根本不能满足需求。
他很快地吞咽了下去,只觉得舌尖受到了一次寒冷的袭击,仿佛寒冷的世纪即将来临,空调就像在冰窖里一样,在全身上下蔓延。
凉爽的!
太好了!
尤其是这种偷盗背后的人,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吉拉雅觉得自己吃的不是冰淇淋,而是琼觉玉液,这只属于仙女的享受!
吉拉亚舒舒服服地叹了口气,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急忙把勺子塞进裤兜,拿起一盘鸡蛋炒饭,匆匆走了出去。
迎面而来的是那个还不认识吉拉亚的明人,他从他身边掠过,走进厨房。
看到明人熟悉的面孔,吉拉亚脑海里闪现了一个身影,心里说:“他是四代的孩子吗?”
吉拉雅想不起鸡蛋炒饭的味道,又伸出他那罪恶的右手,抓起一小把米饭,塞进嘴里。
“嗯,太好吃了!”
不是因为吉拉亚没有吃于志伯炎做的食物,而是当时它是公平的,而且总是少了一点兴奋。
俗话说,老婆不如妾,妾比偷好,这是世界上任何时候最合理的事。
在没有人注意偷东西的情况下,吉拉亚不时地走来走去,当他来找客人时,只剩下一半的炒饭了。
樱花对眼前的炒饭皱眉头。“叔叔,你自己不会偷的,好吗?为什么你只有这些?”
吉拉亚脸上厚着脸,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人太多了!”
樱花也这么想过。至少有数千人出席,并提供了如此多的免费午餐。如果他们是他们自己,他们肯定会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