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是南蟾部州边境一带规模最繁华的城市,隶属于白马郡,穿过边境的树海森林,就可以到达北俱芦洲,刘公府就坐落于城外不远处。
正午时分,韩烨办完了事,行走在城中大街上,心情不错。
天叔好酒,前些日子行内有人送了一壶好酒,让他高兴不已,却也不忘给钱,可对方哪里肯要,到底还是没收下。
他老人家做事尺寸分明,身为行老,从不乱用特权沾他人一分便宜,这也是人们尊敬他的地方之一。
韩烨这次来就是帮他把钱还了,那送酒的老板见拗不过,也就收下了。
也因受了暮秋离的委托,自己要帮着带一些药材回去。
从筋脉恢复算起,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也是时候适当放松一下了,劳逸结合才是最佳。
弦总绷着,容易断。
至于钱的方面,根本不是问题,这丫头真是大方,一出手就是一张一千金的金票,
韩烨还记得,自己接到这金票时,手还不争气的抖了两下,按说以前跟着养父四处奔走,这一千金的票子也花过不少,可自从被废以后,美好的时光就再不复返,以至于现在看见这么大的票子,竟现出这般没出息的模样。
倒霉的不只是钱,近一年来,就要不要把自己逐出宗门这个问题,府里就开了好几次会,除了门主天叔,两位总管都坚决反对留着自己,那态度恨不得是马上将自己一脚踢出去。
玩弄着金币袋子,韩烨抿抿嘴唇,数了数从这次购物中捞到的属于自己的回扣,发现竟足有近百个金币。
“千万要收好,若是被发现了,那可了不得”勒上金币袋子,韩烨探出中指,那袋子竟如轻烟般流入了戒指上的玉石中。
感慨着出门在外还是这镶有纳玉的戒指好用,韩烨想起以前自己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戒指,谁料后来因为过的困难手头紧,被自己稀里糊涂的贱卖了,事后再想反悔也来不及,真是心痛不已。
好在暮秋离大方送给了自己一个,以后带物藏物就要方便多了。
闲逛着,韩烨看到前方不远处,人们正围着一张贴在墙上的告示正议论纷纷,也被吸引了过去。
左挤右挤来到前面,韩烨好奇的看起了告示,看完后,心中犯起了嘀咕。
告示内容简洁明了,告诫人们近些日人子出城活动定要小心,已经有不少离奇失踪了,至今仍旧毫无下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韩烨是个敏感的人,马上就联想到了自己前些日子的离奇遭遇,以及暮秋离曾对自己说过的话,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当日若不是暮秋离救了自己,莫不是自己现在也是这失踪人口的一员?
胡思乱想着挤出人群,韩烨却脚步一停,想起还有一件事没办完,又原路行了回去。
……
当韩烨再次走回到那栋高层建筑时,嘴上咒骂不断。
“老秃驴,这么长时间了,连上次委托的后续酬劳不给,真是越有钱越抠门。”
平复了一下情绪,韩烨走进了这家城中最大的贸易地点,万宝阁。
自己这三年总是会在这接到一些小委托,其中大部分都是些鸡毛小事,无外乎就是跑腿卖力气的活计,酬劳都是先出一半,事成后付另一半,金额上低的可怜。
可前些日子突然喜从天降,原本只是个不起眼的跑腿工作,张老财愣是出五十金的高价,自己就按照委托,将一个木箱子送到了城外新开不久的白马旅店。
万宝阁的老板姓张,人们都爱管他叫张老财,他五十多岁,长着个秃顶脑袋,所以平日里都会戴上一顶帽子遮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