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八日,难得的好日子。话,他再次传音入密,把地牢里面的保罗也给喊了出来。
至此,爱德华,皮尔斯,埃尔斯,杰斯特,保罗,五大血族,在营救凌啸那一晚之后,终于再次聚首。
杰斯特等四名血族,无比尊敬的跟凌云打过招呼之后,都把目光聚焦在了爱德华的身上,他们的脸上,全部露出了无比震撼,惊愕,和羡慕的表情
“大大公爵巅峰”
皮尔斯和埃尔斯都吃惊的望着爱德华,眼中闪现着难以置信的神色,结结巴巴喊了出来
不错,经过昨晚之后,爱德华已经从侯爵巅峰,成功晋级到了血族大公爵
在被凌云初拥之前,爱德华本来就是一名高阶侯爵,他得到了凌云的初拥之后,更是直接达到了侯爵巅峰。
但凌云的血脉,以及黑暗风暴的力量,两者加起来的效果实在是太强大了,侯爵巅峰,只不过是刚开始而已。
又经过了两个月的时间,爱德华已经感觉到自己随时可以晋级了。
尤其是凌云救父那晚,他灵光一闪,把血元珠打入了爱德华体内之后,这十天以来,爱德华守护那所深宅大院,可以在那里专心修炼,再加上血元珠的神奇效果,他早已压不住自己的境界。
昨天晚上午夜,凌云赶去的可谓正是时候
他翻山越岭,到了那所深宅大院,却没有发现爱德华的踪影,凌云立即把神识范围放到了最大,迅速在山谷中转了一圈。
然后他才发现,爱德华正在山谷南边的一座险峰峰道:“主人,爱德华愿意尝试”
“那好”
凌云微笑,他咬破指尖,挤出来一滴鲜血,直接打入爱德华的丹田部位
凌云知道自己的一滴鲜血何等霸道,不敢直接把鲜血打入爱德华的心脏或者是头了出来。
凌云意念一动,手里多了一根纯银箭矢,他举到爱德华眼前晃了晃,笑着问道:“怕不怕”
爱德华摇了摇头,无奈尴尬说道:“主人,就不用说我了,我们血族晋级到了大公爵之后,普通血族惧怕的纯银,还有阳光火焰什么的,我们都不怕了。”
这就好比老鼠会怕猫,但一只巨大无比的老鼠,绝不会害怕一只家猫一样。
这是成长带来的改变。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