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跟作者签约,签的是作者的这个人,这种方式是为了尽最大的可能留下这个人,而且跟大神级别的作者签约,网站都会让利。
比方说普通作者作品稿费是五五分成,但跟大神作者可能就是73分成,或者82分成,作者拿7或拿8,网站拿3或者拿2。
有了实力就可以跟网站叫板,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但网站同不同意,妥不妥协,这就是后面的事情了。
韩冰这个事情一样,韩冰觉得自己有了筹码,能够跟郭盼比试一下手腕。
“郭总,苏醒说的话代表你的意见?”韩冰也不是楞头青,听苏醒这么说,郭盼不反对,他明白郭盼和苏醒两个人之间应该是达成了某种协议。
这并不难理解,昨天饭局过后,韩冰等人离开了,郭盼和苏醒两个人则找了个地方静静的聊天,聊的内容肯定关于这个事。
“没错,苏醒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网站跟你们之间签订的合约本来就是作者本人,而且都签了至少三年的合同,你是前年刚签的,而且签订的是5年的合同,离合同到期还有两年半的时间,按理来说,你如果非要走,我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向你索赔,不过毕竟共事一场,你既然选择了别的网站,我虽然遗憾,但也尊重你的选择,但网站的利益还是要维护的,毕竟网站的利益不是我一个人的利益,也不是单独编辑群体的利益,还关乎到其他作者的利益。”郭盼说,“你们要走,我不拦,一个月之内将现在正在网上连载的作品完结,或者直接写一个说明,给读者一个交代,我放你们走。”
这个决定是苏醒和郭盼两个人商量的结果。
按照郭盼的观念,他原本想要跟韩冰几个人打官司,用法律维护网站的利益,同时给其他人一个警醒,让他们不敢轻易的跟网站撕破脸。
毕竟从法理上来讲,韩冰等人违反合同在先,肯定处于没有理的一方,打官司肯定输。
不过苏醒没有同意这个计划,的确诚然如郭盼所言,真要打官司,韩冰等人肯定会说,网站能够利用合约将韩冰等人继续绑在这里,不让他们走,而且还能够给他们穿小鞋,慢慢的对付他们。
让他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最后铁定会向网站,向郭盼屈服,即便不屈服,肯定也被折磨得没有什么力气,而且会损失非常大的精力和利益。
苏醒没同意,是因为法理有时候的确很重要,但有时候又不能够完全依据法律来做事,必须考虑到道德的因素,而道德可以用个通俗的词语,其实就是大众的民意。
这个民意不一定是对的,但必须慎重的对待,否则哪怕从法理上赢得了主动,但在道德上输了,最终结果会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