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鱼花了好长的功夫才说服了陶小娥。
“以后这种艳丽的颜色会成为时尚的主流,到时候大家都穿这种颜色,多好看啊。那会,我们就是时尚先锋,是左右时尚趋势的达人。”
都说时尚是个圈,到2021年,流行的时尚又是八九十年代玩剩下的。因为工作需要,陈鱼曾研究过这段时间的时尚历史,越琢磨越喜欢。
陶小娥不理解什么是时尚,但是看陈鱼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也不再纠结颜色的问题。她自己也挺喜欢这个红色,主要还是担心裙子做出来之后卖的不好,这不浪费么。
为了让陶小娥放心,陈鱼说,“没事,卖不掉我们就自己穿嘛,这么好看的裙子我们穿一定更好看的。”
陶小娥一想到自己穿这件裙子,点了点头,“成,我下午就开始做。”
说服了陶小娥,这事也就告一段落。画稿是其次,就看陶小娥的功底。不过看她跟陈希穿的的衣服,就知道陶小娥做衣服还是有一套的。
说起陈希,他好像在外婆家住了快一个星期了。这么久不回家,陈鱼都慢慢适应了没有弟弟的日子,怕等他回来,自己反而不适应了。
“妈,陈希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啊。你小舅这两天要回来一趟,估计得跟你小舅一块来家里。”
陈鱼哦了声,她对原主小舅印象不深,只知道他在云南还是哪里做事,做的什么,她也不知道。平日陶小娥也很少说这类事,陈鱼怀疑她其实也不清楚,不然的话肯定巴巴的都跟陈鱼透了底。
把事交代好之后,陈鱼就拿着小锄头跟篮子去地里挖红薯。这会儿快入冬,红薯是时候挖了。她还想等着明天周六陈木回来,给他熬点骨头汤补补身体。谁知因为陈木脚受伤不方便,这周他就没有回来,只是让同村子里的刘学义给陈鱼带了个话。
知道陈木不回来,陈鱼担心他脚伤是不是更严重了?她想让陈敬华把兔子烧了,给陈木送点过去。陈木在学校里跟其他学生一样,都是打饭就自己带的咸菜。连续一个星期吃咸菜,都没有摄入蔬菜水果,这伤能好才怪呢。陈鱼觉得陈木这夜盲症,也跟常吃咸菜有关。
周天上午,陈鱼正在前院子里收拾干菜,突然闻到一股非常香的烧肉的味道。这香味还跟平常的红烧猪肉不一样,带着非常鲜的味道。陈鱼知道这是陈敬华在后院厨房里炖兔肉。
要说野兔子肉跟什么最搭,一定是霜打的萝卜。萝卜的清甜跟兔子肉的鲜美,再加上辣椒粉,三个味道一融合,就算再不会做饭的人,做出来的味道都是一绝。现在还没有下霜,但没有打过农药的萝卜依旧好吃。
陈鱼没有吃过正宗的野兔子肉,像以前吃的野味,都是店家自己说是野味。但大部分是圈养的,真正的野味极少。尤其是经历了那件事,野味这个词都没什么人提及。
“爹,好香啊。”陈鱼收拾好东西,跑到厨房,香味更浓了。
“是吧。”
陈敬华一副大厨模样,站在灶台前,整个人都被水汽围住,形象特别高大。会做饭的人,就是帅气!
“马上就好,我弄了个炉子,待会儿我们边炖边吃。”
陈鱼上前看着锅里咕噜咕噜的,色香味俱全都不足以表达这道菜的绝。陈敬华把菜装到铁盘里,最后撒上一点葱花,锦上添花。
“通知你妈,吃饭了。”
“好嘞!”陈鱼把菜端到堂屋,桌子上已经放了个小炉子,里面有炭火。陈鱼把盘子小心翼翼地放在炉子上,喊陶小娥,“妈,吃饭了!”
陶小娥正在房间里火急火燎的赶工,到了吃饭的时间也没有注意到。她是先闻到了香气,再听到陈鱼喊自己。收拾好出房间就见桌子上的炉子。
“今天是吃啥,这么香?”
“萝卜炖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