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利,这个秃顶大胡子热情地将诺曼领进酒馆,全然无视了门口的白齐和凯文。
他回到之前的木桌,对围观的其他酒客狂笑道:“哈哈哈,看见没,诺曼来了,有他在这儿,我看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
诺曼面带苦涩,被他强行拉着坐在一旁,一个巨大的酒杯就被塞在了手里。
佛利拍了拍诺曼的背:“老规矩,先干完一杯酒再说话!”
诺曼想要推辞:“我现在还有正事要做,能不能等过一会儿,我去去就回来。”
佛利顿时一皱浓眉:“你开什么玩笑呢?酒杯都拿在手上了,怎么能不喝呢?大伙儿,来,让我们干杯!”
群众发出一阵欢呼:“干杯!”
诺曼苦笑着被灌下了一杯酒。
咕噜。
看得出来,他不是很擅长喝酒的人,酒水从杯子里漏了出来,洒在了他胸前,顺着皮甲浸湿了里面的内衫。
凯文悄悄指着诺曼,问白齐道:“要不要拉他离开?”
“先等一下,”白齐阻止了他,“这应该是酒客们的日常活动,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被拉过去,咱们先观察观察。”
两人随便在酒馆角落找了个座位,做起了旁观者。
雪山村这么一个穷乡僻壤,除了当地的土着村民,来的人多少都有些彪悍。这里的酒客大都留着象征力量的胡子,看着一个个都比白齐壮,要是在地球,全都可以去参加男性肌肉大赛。
他们在这里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酒,说着胡话,看着好不快活。
其中最活跃的,就是拉着诺曼喝酒的那个佛利。
“兄弟们,我这次出门,见识了各地风光,可以说是大有收获了。你们猜猜看,我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酒客们哈哈大笑。
“钱!”
“女人!”
“都胡说八道,应该是钱和女人!”
佛利大手一摆:“都不是!
什么钱啊,女人啊,都不是男人们的追求。咱们最大的追求应该是什么?是阅历啊!想象一下,当你们有一天和一个贵族小妞坐在一张椅子上,而你只会谈钱谈生意,那是多掉价的事情啊?”
酒客们对佛利的发言大力鼓起掌来。
“哈哈哈哈!”
“佛利老兄说得对,这个时候就应该跟她谈人生!”
佛利大笑着喝了口酒:“所以兄弟们,阅历才是最重要的,今天我就来给你们讲讲我这一路上的见闻,也让你们的阅历丰富一番,大伙儿争取早日和富家小姐谈人生!”
“干杯!”
众酒客一起举杯大笑,把酒洒得到处都是。
喝完这一杯,佛利脸上没有丝毫酒意,看上去似乎更兴奋了一些。
“先说第一个,夏天的时候,我旅游到了海边。那里气候潮湿闷热,让人忍不住想脱掉束缚身体的衣服。所以我就找上了当地的狩魔猎人,顾他们陪我去了趟海边玩耍,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
酒客们很机灵,一听开头就已经猜到了他的意思。
“鹰身女郎!”他们大声吼道,几乎要将天花板上的蜘蛛震晕。
“可不是嘛,鹰身女郎,你们没见过啊,那种异族风采,包你见一次就忘记人族自家的俏姑娘,只有富家小姐才能配得上...”
佛利把诺曼拉了过来:“来,有智慧的猎人,你来给我作证,告诉大家,鹰身女郎到底有多美丽,她的长相怎么样。可以的话,你给大家画个画,让大家好好看看,我记得你画画技术还挺不错的。”
“好啊好啊,快画,我们就喜欢看这个!”
“猎人万岁,猎人是人民的朋友!”
欢呼疯狂的酒客中,唯有诺曼看上去格格不入。他此时正面露愁色,眼神似乎因为之前喝下的酒精有些飘忽不定。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个嘛,我也没仔细见过鹰身女郎,应该很美吧,我只在书上见过,但我并不会画。”
“切————”酒客们顿时嘘了起来。
“说是智慧的猎人,其实都是书呆子,连鹰身女郎都没见过,一点阅历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