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霞?”
“真的是你!”
对面姑娘个子和舒宁差不多一样高,脸庞圆圆的,头发高高束起,别着一个深蓝色蝴蝶结发夹,看着舒宁,眼眸里也都是惊喜。
舒宁快步走过去,拉起周红霞的手,眼眸里都是激动,“好久没见了。”
以前在魔都,我只有两个最好的朋友。
一个是周红霞,一个是朱秋兰。
虽都是她朋友,但周红霞和朱秋兰非常不对付,周红霞非常讨厌朱秋兰。
她那会鬼迷心窍、且看温美华也特别喜欢朱秋兰,自然而然和周红霞生疏了。
前年大家都要下乡,周红霞选择去北方,邀她也去北方,她死活不同意。
周红霞当着她的面,骂朱秋兰是绿茶,骂柏志平是软饭男,非常难听,她听了后,和她大吵了一顿。
而后两人都各自下乡,谁也没联系谁。
上辈子她和柏志平结婚后,周红霞来找过她一两次,但看她格外护着柏志平和朱秋兰,和她彻底疏远。
上辈子她们后来几乎没深聊过,重生后她给周红霞写过一封信,但没有回信,她以为她还在生气。
却没想到,两人会在魔都街上遇到。
而这一见面,之前所有恩怨都好似消散一样,只有重逢后欣喜。
周红霞拉着她的手,仔细打量舒宁,道,“好像比之前要成熟了。”
“长大了,自然要比之前懂点事了。”
舒宁答。
“看你比之前懂事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周红霞笑着道。
“你在乡下可好?这次休了多长时间的假?他们是你家亲戚?”舒宁问。
周晓霞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大概四十来岁,个子差不多和顾钊一样高,模样俊朗儒雅,衣着不凡,非常有气度。
男人身边站着一个混血儿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黄皮肤、高鼻梁、大眼睛深邃幽蓝,外面穿着大红色风衣,里面穿着白色针织衫长裙,高帮皮鞋,这混血儿非常漂亮,非常时尚,只是她那看人的眼睛,让人有些不舒服,看不起人的感觉。
在舒宁和顾钊打量他们两人的时候,那男人也在打量顾钊。
这年轻人,俊朗帅气,要不是他母亲说,他大哥在南方,他都会怀疑这年轻人和他们家有关。
“顾叔叔,旁边就是我们的百货大楼。”周晓霞和身后男人道。
男人看得出周晓霞和舒宁是久别重逢,道,“晓霞,我们先去逛逛。你和你朋友聊。”
“谢谢顾叔叔,我就在这等你们。”
“好。”
男人转头和身边姑娘道,“lily,咱们自己先去走走。”
那姑娘眸子冷淡看了一眼周红霞和舒宁一眼,不耐烦地走了。
见那姑娘这神态,周红霞直接送了她一个白眼。
“不就是中国和米国混血,有什么了不起!看不起我们,我还看不起她呢!”周红霞冷哼道。
“这是我叔叔国外的朋友,现在国内政策发生很大转变。他们从国外专程回来,看看有没有能回国做生意的机会。”
“叔叔这两天忙,让带他们在魔都走走看看。”
“要不是这是我叔叔交给我的任务,我才不陪这种女人逛街!”
周红霞吐槽道。
舒宁笑,周红霞还是和之前一样,喜怒形于色。
“对,我回城了。前段时间调回来的。你也回城了?这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