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你是野孩子,你的妈妈是怎么说的?”我接着问宝宝,我想知道宝宝妈妈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她又能说什么呀?妈妈只是在那里不说话,忙她自己的事情。”宝宝的回答让我彻底晕了,世界上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妈妈?她本就是不属于人类的范畴,你也指望不上她什么的,但是,“为母则刚”这个伟大而又朴素的道理怎么会在这个女人身上显得荡然无存呢?
我理解,我也不理解!因为没有人格,所以活该你活的下贱、活的卑微!这种下贱和卑微是自己造成的,这种下贱和卑微是因为自己本就不属于正常人的一个范畴。我们人类经过千万年的进化,已经显得不是那么血统纯正了!混在我们人群中的许多人,看似人模狗样的,但是他们骨子里是不属于我们人类范畴的,他们只是混在我们人类族群里的特殊物种而已,他们不是人,他们也不是畜生,他们是一群比畜生还要畜生的一种特殊的两足动物!
面对宝宝的控诉,我能怎么办?我又能怎么办!我本可以冲到这个男人面前好好教训他一顿,可是,当我的宝宝今后还需要寄人篱下继续在人家生活时,一下子我泄气了。是呀,如果我的宝宝真是我的宝宝,那么谁也不敢这样欺负我的宝宝的!可是,我的宝宝不是我的宝宝,正因为我的宝宝不是我的宝宝,他们才敢这样毫无人性的欺负一个幼小的孩子的,他们也是应该被实行人类清除计划的名单之列。
别人总是不理解,为什么我对这个女人是那么的好,但是却不争不吵毫无预兆的离婚了,而且是说离婚就离婚了。可是这个女人后来所嫁的这个男人对她不是打就是骂,打骂的同时还夹杂着百般的人格侮辱,可是几次三番这个女人还是选择回到这个男人的身边?别人不理解,可是我理解,我懂。
人们理想的婚姻状态不是靠着改变对方或改变自己而维系下去的,一段长久的婚姻靠的是找对人。只有找到了那个对的人,人们的婚姻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
刺猬只能找刺猬做夫妻,气球也只能和气球成为夫妻。可是,一旦婚姻恋爱对象找错了人,刺猬娶了气球为妻,气球嫁给了刺猬,无论他们怎样的相爱,还是爱的“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可是他们终究是要分开的,因为刺猬和气球本就不属于同一类人,他们谁也无法改变对方,他们也无法改变他们自己,他们爱的越深,拥抱的越紧,彼此的伤害也就越深,路能不能走下去,穿在脚上的鞋到底合不合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所以一旦婚姻恋爱对象找错了人,他们迟早,而且一定是会分开的。
善人和善人能结为长久的夫妻,恶人和恶人也能结为长久的夫妻,只有善人和恶人结合的婚姻是走不到头的!一个善人欣赏着另一个善人的善,他们的价值观是相同的,所以他们能够携手到老;一个恶人也欣赏着另一个恶人的恶,同理,他们的价值观也是相同的,他们也能够做到不离不弃。而只有当一个善人和一个恶人想遇到一起时,善人看不惯恶人的恶,恶人不理解善人的善,他们彼此就像是一只刺猬遇到了一个气球,走的越近,拥抱的越紧,也就伤的越深,最后的结果就是气球被刺猬扎破,最后分崩离析,悲剧收场。
我懂,我理解,这个女人是找对了人,这个女人找到了一个和她同样坏的男人,这个女人也找到了和她家庭背景同样肮脏的一户人家,所以他们的结合让我不足为奇,他们的分分合合也就见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