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采莲
室内萦绕着淡淡的熏香,安陌闻不出是什么味道却也觉得很舒服,一位看上去二十岁左右的红衣女子正坐在桌边,手执一壶热茶倒着,将茶杯递给安陌,笑着道:“坐。”
安陌只觉得眼前的女子美极了,比前世最火的那位小花旦也不差分毫,那双狐狸眼格外魅惑人心,不愧是沁芳楼的管事,就是不知接不接客,若是接客,定然是头牌。
安陌看着女子开始神游,直到端着茶杯的手感到微烫才回过神来。女子饶有趣味的盯着安陌,也不开口催促。
“我会唱歌,可以在这里工作吗?”安陌想起来意,认真地道。
“工作?”女子笑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会唱什么?”
“很多,我们可以合作,你收留我一年,我在这里唱歌,赚到的钱五五分,怎么样?”安陌套用前世经纪公司签约艺人的方式答道,并唱了一首古风歌曲。
女子挑眉:“唱的还不错。”纤手抚上红唇,顿了顿:“不过……一年?没有卖身契的人我是不收的。”
安陌不能永远待在这里,她不能卖身:“我是个孤儿,姐姐你就收留我吧,我可以帮你赚很多钱的,不然我们四六分,三七分?”眉毛一皱小脸一紧,谈判不成便装可怜,这是安陌最拿手的,前世那么久的乞儿可不是白当的。
“你觉得我们沁芳楼缺钱?”女子笑容依旧,却毫不松口。
“谁也不会嫌钱多吧,你可以给我开演唱……”安陌脱口而出后才觉得演唱会这个词不大对,改口道:“就是我在这唱歌,别人进来听要收门票。”
“我给你个机会,明晚我会把你推出去唱一首歌,客人们的反应决定你的去留。”女子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这身衣服不错,面纱也不用摘,保留神秘感么,蛮不错的。”最后几个字说的缓慢,尾音软而绵长,活脱脱一只欲要偷腥的狐狸。
终于谈妥,面纱不用摘最好,头发长长以前可不能被人发现,也免得费口舌。安陌谢了又谢后,被一名小厮领下去歇息,饭有了找落,离完成任务又近了一步,洗了个澡美滋滋的进入了梦乡。
而与此同时,红衣女子的房内多了一名男子。男子带着银色面具,斜倚在窗边任由如墨长发飞扬,融入漆黑的夜色之中,略沙哑的嗓音意外的诱人:“哦?查不出身世的孤儿么?留下也好,放在身边找人盯着她吧。”
“是。”红衣女子一改魅惑的笑容,恭敬严肃的垂首应道。
银色面具男子翻身飞出窗外,转瞬失了踪影,女子关上窗,再度扬起嘴角,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唤来一名小厮将事务吩咐下去。
翌日,京城内上至名流子弟下至平民百姓,都得到一条消息:沁芳楼要推出新的招牌,沁雅阁天字第一号歌姬,于今晚亮相首唱,凡进门者需交二百两白银。这消息来的迅疾,一时轰动不已。沁芳楼不会自砸招牌,搞出这么大的噱头,常出入这里的客人谁也不会吝啬那区区二百两银子,统统打定主意入夜要去看她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