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之名响彻北漠寒国,也自是知道她近三十岁了,那些姑娘都是十五六岁便定了人家,十八岁嫁不出去便成了老姑娘,她如今二三十岁的人了,在别人心里她是一个又传奇又可怕的存在。
如今成了格格,远嫁寒国。
所有人便觉她至今未嫁有了合理的说法,街头巷尾穿凿附会出了她的命格,说是什么凤命,要嫁就是嫁给尊贵的男人,否则,无论提前定了多少次亲,都会无成,这是大富大贵的命格,一般男子娶不起,所以才会至今未嫁。
等到留言传进她的耳朵时,她只觉得好笑,并不在意的笑了一笑。
什么凤命不凤命的,只听说过男子大器晚成,没听说过女子晚婚尊贵。
就不过都是民间那些老百姓穿凿附会之话而已,不必上心,倘若今日不是她,是别人,哪怕再坏的命格,在那些人嘴里面也会翻出花来。
她虽然不伤心,可是,古月却气炸了,真真是气死个人,父王叫他去北齐接使者来,说是有要事相商,只等这件事情完,便回北漠为他商谈婚事,他早早的就和父王说清楚了自己喜欢墨邪的事情,便想当然以为是和墨邪的婚事,哪知这事儿并不是如此。
他至今还记得,发下诏书的那一天,他本来想追墨邪而去,哪知道父王派兵把他擒住,他虽然一个人打几十个不成问题,也对不住车轮战,打不了几百个。
他被绑了起来,他父王一点一点地将所有事情掰开了,揉碎了说给他听。
父王说:“送墨邪去和亲,可以休养生息几十年,而你也会成为北漠王,到时候荣华富贵,各色美女,比她年轻漂亮的不多了去吗?你何苦在乎一个墨邪,她再好,也不过是一个女子罢了,怎么比得上这天底下百花齐放。”
“可是天底下的女子再多也不是她。”
“执迷不悟,一个女人还能够比皇位更重要!说实话,如果不是你弟弟还未长成,而寒国提出以你当王,你以为光凭你做的事能登上北漠王!”
“悟什么悟,去他妈的执迷不悟,我本来也就没想当王。”古月古怪地笑了起来,“我从来就没有把这个地方当做是家,当年你误信传言,想要杖杀我母,我母亲幸亏被他人所救,才逃得一命,让我弟弟胎死腹中,让我母亲命不久矣,让我流落在外十多岁年。”
古月憎恨极了,他虽然生性豪爽,但是对于刻骨之事,始终铭记在心,永远不曾忘记。
他冷笑道:“你找我回来的时候,为的是让我去和你其他几个儿子都不愿意和亲的女子和亲,和亲失败之后就放我上战场,让我一无所有,我的一切你都剥夺过,你从来没有认真的对我好过,也从来没有为我考虑过,你自以为是,你他妈就是个老混蛋,我凭什么要这个王位,我恨不得你北漠被灭国才好。”
北漠王的的确确的是一个混蛋,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小混蛋,老了之后也是一个老混蛋,但是他在政治上的才能是很高的,可以说他的儿子里面没有一个在这方面的才能够让他满意的,不过是矮子里面拔高个。
他对于自己儿子的反应并不生气,他什么没经历过,不至于为这一点小事生气。
毕竟,他已经老了,倘若是年轻的时候,他非得把这小兔崽子揍上几顿方才解气。
现在,他只是摆摆手,让人下去了,他慢吞吞的打量着自己儿子,说实话,这个儿子和他年轻的时候是最像的,一样的聪明勇敢,身体强壮倘若他再年轻二三十岁的话,他绝不至于像如今这般着急,可他老了,大医说他的时间没多少可活,所以有些事他不得不考虑,比如为北漠找个王。
他看着自己这个年轻的儿子,说:“她已经同意去和亲,就算你愿意带她走,她也不会走。你信不信,倘若不信,我们便来打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