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珩将车停在了一座大厦前面,这是国际金融中心商场,是集齐了娱乐,生活时尚,文化徐餐饮的一个特大商场。
代珩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符初:“把这个穿上。”
符初拿些外套,有些犹豫:“要不你进去随便帮我买一套衣服就好了,我这样不方便进去。”
“买衣服要试穿了才知道合适不合适,没事儿,你把我这件外套穿上,别人什么也看不到的。”代珩说。
“可是……”
身上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就只穿一件外套就去商场,这样子真的好奇怪,符初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羞耻的事。
代珩知道她的顾虑,凑近她说:“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不会让别人多看你一眼的,放心好了,我们一进去就马上进店买衣服。”
“那好吧。”符初将窗子关上,对代珩说,“你转过身去。”
代珩转过身,背对着她,听着符初窸窸窣窣地在穿他的衣服。
符初穿好衣服后,轻声说:“可以了。”
他的外套很宽大,她穿上能遮到她的大腿。
符初不自在地缩在那宽大的衣服里,害羞地问道:“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代珩的视线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两条雪白漂亮的腿上,如果光线足够清晰,可以看见他的耳朵一下子变得通红。
他的喉结重重地滚动了一下,沉着声音说:“可以。”
“可是我还是觉得有一点短,怕不小心会走光。”符初左右看了看,觉得很不自在。
在车里不能直起身,代珩目测了一下,觉得如果符初站起来,衣服也应该能完全地遮住她的臀部。他和她之间存在二十厘米的身高差,况且这件外套连他穿着也挺宽松,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放心,不会走光的,就算不小心走光了,我也会帮你挡着。”
符初仿佛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好吧!”
不过还有一件事,现在她还没有鞋。
代珩看了看她光着的脚丫:“我抱你进去?”
“不,这样不好。”符初拒绝。
“抱自己的女朋友有什么不好?”
符初无法解释,反正就是觉得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很羞耻。
代珩见她执意不想,没有强求,问了她穿多大码的鞋,让她先待在车上,他去附近的地摊上给她买了一双拖鞋回来。
拖鞋粉嘟嘟的,上面还有一只小兔子,特别可爱。
符初忍不住笑了笑:“原来你喜欢这样的呀?”
“不是,我觉得这很适合你。”代珩说。
“我才没有这么可爱,我很不好接近的。”
她一直觉得她挺高冷的,虽然面相看起来平易近人,而她也努力让自己变得平易近人起来,但骨子里的那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却难以改变。她这种人一般对人很和气,也很客气,欠人情必还的那种,但越是这样的人或许就会越与别人产生距离感。
“你傻傻的,和这个趴在拖鞋上的傻兔子有得一拼。”代珩扬起嘴角,蹲下了身子,在符初的一阵小乱拳中抓住她的脚踝,将拖鞋穿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