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时候买了药酒。因为是后背,只能让万木森搓开淤青。
大概背对着时,boss大人不忌讳自己的表情。
视线的嫌弃有如胶装。
仿佛她跌倒淤青,就是在人体模型上贴了一块块狗皮膏药一样。
笙歌暗翻白眼。
“我自己来。”笙歌伸手去接药酒。
万木森躲开,并不理会她。
笙歌执意去夺,脱力甩在茶几上,“嘚”清脆的声音,手要断了。
“啊哈哈哈。”笙歌捂着手,不敢动。
为什么这么容易受伤?
为什么老子这么脆?
就是抢了东西没收住力,甩到茶几上,就这么疼?
“别乱动。就说我来。”万木森淡淡地说。
笙歌翻白眼,把手给他。
就这副身体,要不是boss有完美主义的缺点,她进来就是体验如何做标本的!
药酒的味道很冲,房间里的气氛很安静。
没人说话。
很多东西都已明了,只是都不去看“房间里的大象”,小心地避开而已。
睡觉是分房睡的。她睡主卧,boss睡次卧。
房间里有三个摄像头,能完全监控到笙歌的一举一动。
她一直没找到boss的作案工具。
就像蓝胡子的小房间,那里藏着他的黑暗,藏着能治他罪的证据。
而她可能刚好是“蓝胡子”的第一件作品,也可能不是。
笙歌坐在床上,慢慢想着。
27岁,boss能以医生的身份有房有车,没点背景是不可能的。
正常人27岁还在读博一。
医学生8年本硕+3-8年的博士,博士出来当2-3年的住院医生,再是住院总医生,然后才分配到科室中当主治医生,这一当不知道多少年才是副主任医生、主任医生。
40岁了也不一定能买车买房,这货27岁就可以?
虽说上述是公立医院的流程,可私立医院也很看能力或者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