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简单!”
随即,叶琛打了个响指,只见精铁制作的牢笼立刻开始变形,然后将那怪物的四肢全都绑了起来。
看着露在外面的利爪,叶琛一挥手,那利爪立刻应声而落,随即一股血液喷涌而出。
拿到血液样本后,张淳翔连忙着急所有科研人员进行检测。
许久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血液中含有一种非人类的细胞组织,这种细胞组织为躯体提供了强大的能量,而他本身的细胞,其能量已经消耗殆尽,所以我们必须要等非人类的细胞能量耗尽之后,才能让他恢复过来!”张淳翔解释道,“可是我有一点不明白的是,这种非人类的细胞组织,其富有强大的能量,能够直接将人体细胞吞噬掉,可奇怪的是,这两种细胞竟然此时能完美的融合生存!”
“这就是血魂虫的妙用!”叶琛解释道,“血魂虫可以提供给细胞能量,更能让两种细胞处于一个融洽的状态!”
叶琛没有对这些人说血魂虫的另一个特性,存活五百年。
永生,一直都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一旦让人知道吞噬血魂虫能够存活五百年,叶琛不敢保证这些人会不会受到蛊惑。
一个小时后,那怪物终于消停了下来。
叶琛算了算时间,从安糖的家里开始,到现在,这怪物的变身时间竟然长达两个小时左右。
看着牢笼内躶体的一个男人,叶琛叫人打开牢笼然后为其穿起衣服,并且戴上枷锁控制了起来。
这人本身的细胞已经被耗尽能量,所以陷入了昏迷当中。
直到第二天,这人才缓缓苏醒过来。
叶琛看着这人,却见这人有些迷茫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枷锁,然后打量着周围的情景。
“这里是哪儿啊!”那人迷茫的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叶琛质问道。
“我叫李帅,怎么了?”那人疑惑的问道。
“你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吗?”叶琛继续问道。
“昨天?”这人顿时沉默了下来。
原来,这人本来是街上的一个乞讨者,偶然间看到一个一个招聘广告,奖金竟然有高达二十万。
这的确是一个致命的诱惑,这乞丐毫不犹豫的就去应聘了,可让人奇怪的是,乞丐竟然十分简单的就通过应聘了,而且轻而易举的拿到了酬金。
拿到酬金的乞丐十分配合的进行一系列的实验。
直到记忆停留在他被注射一种绿色的液体后。
“那你知不知道你应聘的是哪一个公司?”叶琛问道。
“不知道,我不认识字!”那乞丐苦笑道。
“那你知道地址吗?”
“就在王府街!”
众人相视一眼,因为那里正是美康生物的所在地。
这的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消息。
叶琛突然想到了老白和柳万迷的忠告,那就是千万不要参与到这件事情来。
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所有的想象,这事儿必须要天宫之界的人来解决。
“通知国安局的人吧!”叶琛吩咐道。
“为什么?”众人疑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