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名苏念,小名傻宝,八岁,智力停留在四岁左右。生母与生父私奔后有的她,生父在他母亲孕期离开,不知所踪。她母亲后来带着他嫁给了现任丈夫,婚后才发现丈夫酗酒家暴,但……】
一一掠过沉重的话题,接着说【她母亲死后,被继父报了病逝,草草安葬。】
“没人报警吗?”灼华问。
一一耸肩,一指麻团【怎么报?他继父靠着这个傻孩子,塑造了可怜形象。】
【要是报了警,这孩子怎么办?】一一补了句【就这一句话,生生将个别声音压了下去。】
傻宝她妈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的。
【后来继父嫌她麻烦,就拿了铁链将她锁在屋里。】一一尽可能简单地说【傻宝是在三年后活活饿死的。】
灼华的拳头硬了,她磨了磨牙,觉着这种人交给警察正是便宜他了!
【傻宝死了两年之后,这个人渣惹上别的事儿了,这两件事才被翻出来。】一一忙对着灼华道【结果自然是无期。】
灼华舒了口气,纠结的拧着眉头,一边觉着法治社会好,一边又觉着遗憾。
——怎么偏偏是法治社会呢?
这两桩案子最终都交给了警察叔叔,她心里这口气……啧……
【原身心愿。】一一开口【希望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麻团打了个哆嗦,本能地感觉到了好似有一点不妙。
【什么叫做,以牙还牙……】
【简单来说……】一一干咳一声【希望这个人渣,在重伤之后被活活饿死。】
麻团打了个哆嗦,微张着唇看一一,一时间似乎不能消化这个信息。
灼华也蹙眉,朝着一一投去一个问询的眼神。
这种要人性命的心愿倒是常见,但死法方面,一般都是交给任务者自行选择。
尤其是这种法制法规健全的世界更是如此。
杀人是要偿命,但枪子它不香么?
一一对着灼华眨眨眼——等下再说。
“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将他送到牢里……”麻团拧着眉,纠结地说,心里极度不满。
灼华喘了口气,随手给她扎了个丸子头。
“走吧,送你回去。”灼华说。
这里离傻宝的家其实并不远,不过隔了三四条街而已。
灼华带着麻团,径直去了那一片的警务室,将麻团交给了警察。
她扮演着一个单纯大学生的形象,羞涩的对着警察表示自己捡了个孩子,这孩子脑子有点问题,表达不清楚,这才耽误了一晚上才找过来。
顺带还真切地说了句:“孩子父母应该着急了吧?真是不好意思……”
警员翻了翻记录,面上染了狐疑。
——没人来报案啊!
究竟是哪家孩子?父母心怎么这么大?
虽然有24小时寻人时限的说法,但孩子丢了整整一天,多少应该来问一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