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从来不服输,每当连里来了新兵,我都要露几手镇住他们,然后看着他们露出崇拜的目光,我心里就有一种成就感。”
闫明站在跑道边的一棵树旁,伸手摸着那棵树的树干,手指在树皮上划来划去。
“有段日子,我以为这是我的虚荣心作祟。什么事都要争个头彩,要出出风头。”
庄严觉得闫明的话里有话。
于是问:“师傅,你是不是这次腿伤的事感到不服气……”
他觉得闫明是不是因为退训这事感到挫败感,而变得有些心灰意懒。
闫明转过脸来,认真地看着庄严,突然笑了。
“哈哈哈,庄严,你小子还是对我不够了解啊。不,你没明白,这次退训我心甘情愿,没有不服气的。我虽然好胜,可也没有那么小鸡肚肠。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是个当兵的,明白这个道理。”
“那是……”庄严说:“可我就不明白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坚持一下?既然都坚持到了这里,就差最后一百米了……”
闫明说:“是我突然间悟了,明白吗?我想通了,想透彻了。我发现从前我总爱在兵面前露几手压箱底的绝技,想要镇住别人,那不是我好胜,其实是因为我越来越没自信了。”
“你明白那种感受吗?”闫明又问。
庄严确实不明白,只能轻轻摇头。
闫明叹了口气:“就像走夜路,非得吼几嗓子给自己壮胆一样。我不是虚荣,我是害怕。兵老了就油了,也更没自信了。我总觉得我可以跑赢岁月,到了昨天,我忽然才看清了自己,庄严,我已经不行了……不光是年龄大了,而且有伤,我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一天奔袭几十公里,还能扛着圆木嗷嗷地跑上一公里,我的身体不允许了。”
“昨天我本想再试试,再扛一下看看,可是我忽然发现,如果我这么做,我是坑了自己的战友,而且也是坑了你们这些年轻队员,我可以争强好胜,可我不能自私自利,我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将别人拖下水,当战友,没这个当法……”
上尉闫明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这如同他的内心。
庄严说:“别这么说,师傅,你可以去当指挥员。”
闫明说:“大队长说想让我去当指导员,可我知道那是对我的照顾。说实话,我不喜欢当政工干部,我喜欢指挥岗位。而且我的腿恐怕以后都不会恢复了,已经不可能回到作战岗位上去,如果是那样,我宁可转业。”
庄严还想劝,闫明手一抬,示意他不要再劝。
“行了,我知道自己的情况,别劝我,你应该为我高兴,我转业去的是公安部门,福利待遇很好,S市那边的特警大队早就想要我过去了,你嫂子也刚好在那边上班,过去方便照顾家庭。十一年了,我足足当了十一年零四个月的兵,这十一年里,我休假才六次,合起来不到半年,我欠了你嫂子的……”
说到这,忽然甩了甩头,摆了摆手。
“算了,不说这些了。我应该恭喜你,通过了这次魔鬼周考核,我觉得你们这三个从猎人分队出来的上等兵这次真的是替你们韩队长挣脸了,换做以前,我肯定会挖墙脚了。”
庄严被闫明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谦虚道:“我没那么厉害,我当兵之后,在连队或者在教导队,还是在猎人分队,我都没觉得自己是最厉害的。”
闫明笑道:“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真正好好审视过自己,以你的军事素质,搁在我们红箭大队里都是顶尖的,只是需要点时间打磨而已。”
顿了顿,又道:“算了,这些话我也不多说了,今天找你,是有些事要跟你说。”
庄严道:“师傅你尽管说。”
闫明手伸进口袋,摸了一下,掏出牛皮封面的笔记本,巴掌大,不很小,不过页数倒是不少。
将笔记本递到庄严面前。
“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