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了阵地面前,拿着冲锋枪的那名喽啰首先上前,伸出脚,在地面上刷了几把。
突然,一个折角出现在砂砾中。
“咦?”
俩人似乎觉得面前的冻土之下似乎有些东西。
刚想蹲下查看,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嗒塔”的响声。
67式微声手枪的子弹从拿着德拉贡诺夫狙击枪的那名喽啰的右边太阳穴穿了进去。
他几乎没有任何哼声的机会,一头栽倒在地。
另一名喽啰反应过来,惊恐地转过身。
刚转过来,一颗子弹直接射入他的眉心。
67式手枪的威力不大,有效射程只有30米,所以弹头穿进了脑壳里,并没有穿透后脑盖骨,而是停留在里头。
不过这样一来更加致命。
这名拿着阿卡冲锋枪的倒霉蛋整个大脑都被脑壳里翻滚的弹头搅得稀巴烂。
倒在地上,他居然一时间没有死去,还在地上抽搐。
两道人影从大石头后面闪出,像猎豹一样猫着腰蹿上来。
老白毛到了两个喽啰申身边,手一伸,抬起枪补了一颗子弹,然后又朝拿着德拉贡诺夫的那家伙补了一枪。
嗒——
嗒——
那名拿着阿卡冲锋枪,还在地上抽搐的喽啰脑袋上又多了个弹孔。
倒霉蛋呼出最后一口气,身体像失去了支撑的扯线木偶,瘫软下去。
“记住!要补枪!”老白毛警告庄严:“别给敌人任何生存的机会!”
其实,67式微声手枪威力虽然不大,可消声效果绝对一流。
选择射击头部而不是身体,也是因为其威力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距离只有二十米,有足够的把握。
其次,是因为这支微声手枪的射击威力真的一般化,弹头侵彻力不足,没人知道这俩个家伙身上有没有穿着防弹背心。
一旦穿了防弹衣,轻质的尚有可能穿透,如果穿着插了防弹板子的三级以上防弹衣,射击身体并不能将其第一时间杀死,势必会被敌人扣动扳机还击,引来一堆同伙。
那样,整个任务就算是搞砸了。
一人一个,庄严和老白磨啊抓住尸体的脚,将他们拖到大石头后面。
“搜集情报。”老白毛二话不说,开始麻利地对尸体进行搜身,扣带、弹带,反正能藏东西的地方,包括鞋底都没放过。
俩人用最快的速度搜遍了喽啰的全身,将口袋里的零碎全部装进了自己战术背心后的附件包里去。
然后,俩人对视一笑,剥皮似的将俩个倒霉的喽啰身的袍子脱掉,然后罩在自己身上,然后藏好手枪,捡起俩个喽啰的枪,蒙住脸,摇身一变。
现在,两个特种部队狙击手已经成了“匪徒”。
唯一让庄严不爽的是,这蒙脸的方巾有一股儿浓烈的味儿。
好像是一种香料参杂了其他臭味,反正闻起来挺刺鼻的。
还有就是,他刚穿好的时候,在围巾的上面看到一小坨脑浆,这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赶紧用手指弹掉。
“试试我们的伪装如何?”
老白毛指指山坡边缘。
他的意思很明显了,走到哪里,给下面的同伙看看自己。
这样……
庄严觉得太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