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定是母亲和姐姐的在天之灵在帮我,因为我觉得我的好运好像开始了。
眼下各大院校即将放暑假,整个城市来到了最轻松的时刻。
我把地摊放在了学校附近的夜市,毕竟夜市是年轻人闲暇无事最喜欢逛的地方。
在整个城市最轻松的时刻,夜市的人流也更加密集。
起先克瑞斯还不想过来帮我,我那四六分威胁他,他才不情不愿地跟着我去夜市摆地摊了。
富家公子到底是富家公子,脸皮薄。
整个摊子上就我一人哇啦哇啦地狂喊,结果收获甚微。
我看着克瑞斯一脸娇羞的模样,忍不住走上前拧了拧他的耳朵。
“克瑞斯,你要是不帮我一起吆喝,你今天的工钱可是一分都没有的哦。”
俗话说得好啊,这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还是一个现在身无分文的落魄富二代。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他开始跟着我呐喊起来。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就是有用。
一见到克瑞斯那张帅气的小脸蛋,顾客们纷纷走上前来。
克瑞斯还挺有商业头脑的,他看到旁边小摊那边有卖一块钱的耳钉发夹,在把那人的耳钉发夹全部买了之后,又拿到我们的摊子上来。
我见势,立刻吆喝起来,“来来来,买两件T恤,送一对耳钉啦!买一件T恤,送一个发夹了!”
我虽长得瘦小,但是我嗓门大啊。
经过我这一吆喝,无数人挤在夜市尽头的路灯下,收钱拿货,生意火爆。
很快,都不到九点,我的T恤连带那些耳钉发夹全部都卖完了。
我看了眼满满的战果,一脸得意道:“要不是没有时间,我真想做它个百八十件的。”
克瑞斯数了数,“哇,今晚收入真不错,净赚三百,要是天天能这样就好了。”
“要是天天这样,我们离暴富就不远啦!”
我美滋滋地想着。
这也算是开门红,首战告捷啊!
好兆头!
“是啊,为了庆祝一下今晚的战果,我们今晚要不去吃夜宵庆祝一下吧。”
“好!”
一听到有夜宵吃,我和克瑞斯立刻干劲十足,开始收拾起板凳台灯。
突然,后面传来了一阵声音:“喂!你们两个,谁允许你们在这里摆地摊的?夜市的摊位是要收租的,你们懂不懂规矩啊?”
我去!
管理人员来了!
要是被抓住了不但要被训一顿,还要交一百元的管理费。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一百块!三分之一的收入就没了!
我和克瑞斯迅速地彼此对望了一眼,然后特别有默契地一人将地上桌布一收,另一个人一手抄起小板凳小台灯,再一手抱紧自己的包,同时向前狂奔起来。
克瑞斯这家伙跑得还真是快,一个转身就不见人影了。
可怜我一不小心跑过了头,焦急中还不由得往回看那管理员大叔有没有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