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世达从来没见过蓝思萍如此失态,已经不能算失态了,应该叫发疯,差点把女儿这间办公室给拆了,好几万块钱的真皮沙发也被尖尖细细的鞋跟踹出了几个小洞。
“他没答应?”到底是谁把自己的左膀右臂气成了这样呢?于世达知道答案又不太敢相信。
这个女人可不一般,不光在国际大公司里见过世面,还在国企中摸爬滚打过,就算面对省市领导照样谈笑风生应对自如,和那个黑白难辨的老混子比起来不知道高端了多少级,不太可能小河沟里翻船。
“现在还不好说,他不认识经侦那边的人,但有个表舅在市局工作,已经当着我面打过电话,对方答应出面请孟队长出来坐坐,具体时间还没定。”
踹也踹了、砸也砸了,随着体力的下降,蓝思萍胸中的火气也急剧减少,并在十数秒内重新恢复了自如,很优雅的坐在满身伤痕的皮沙发上,视一屋子狼藉为无物,转而很专注的谈起了工作,仿佛刚才那个咬牙切齿、脏话连篇、状如癫狂的女人已经走了。
“这么巧?”听了蓝思萍的回答,于世达反倒皱起了眉头。他和洪涛应该属于一类人,往好了说吧,是警惕性太高,往坏了讲吧,就是缺乏信任,对一切都抱着天生的怀疑。
“我和分局的朋友打听过了,市局里确实有这个人。你当初不是让我去侧面打听过,他在派出所里可是挂了号的,但每次出事儿上面都有人帮忙,估计就是这位了。”
一说起洪涛,哪怕都没提名字,蓝思萍又开始心浮气躁、眉头紧皱。好在情绪还不能完全影响她的理智,这番分析很符合逻辑。
“那你这是……难道说他敢对你动手动脚!”有关洪涛的个人情况,于世达当初是了解过,但没太往心里去,八竿子打不到的一个人,大致了解下足矣,没必要太仔细。
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档子事儿,如果不是因为他在公安口里有关系,也犯不着上赶着去求帮助。现在帮助有眉目了,蓝思萍的状态又成了问题,难不成是让那个老混子霸王硬上弓了?否则没必要这么生气。
“动手动脚……老娘已经把家门打开了,他居然为个小秘书拒绝了。这还不算完,还拉着我去陪小秘书美容,又在美容院里动手动脚!我、我、我……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呸,他压根也不算个男人,要胆子没胆子要风度没风度要魄力没魄力,算我瞎了眼!”
蓝思萍之所以这么失态,并不全是因为在外面受了洪涛一下午折磨,更多还是为自己的鬼迷心窍懊悔。当初总觉得这个男人挺招女人喜欢的,尤其是在云酷酒吧一曲深情演唱之后,确实有点打动自己心扉了。
没钱没事业不怕,自己有啊,只要有个好身体、好性格,老娘倒贴也认了。可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对他了解的太少,这次一见面,简直就是两个人,以前光鲜诱人的表皮的全没了,换成一副肮脏恶心的丑态,和让自己恶心的那些男人比起来,有过之无不及。
“呵呵呵……有点意思。思萍,你是想要个伴侣呢,还是要个帮手?”这么一讲,于世达就基本明白了。他和蓝思萍合作过多年,但双方一直都没有非分之想,不为别的,只因为都太能装太能骗。
话说两个骗子要是结婚,这日子可咋过啊,谁也不知道对方说的话哪句是真那句是假,分分钟得担心对方来个卷包烩,也别什么金婚银婚了,估计用不了三年就全得心力憔悴未老先衰。
在这一点上他和洪涛的小舅舅都是聪明人,小舅舅从二十多岁就踏入了这一行,身边也有过不止一个年龄容貌都合适的女人,但他从来就没有过类似的想法,原因和于世达的顾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