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珪三十五年朔月,飞水郡南方一荒山上。
黑衣人与灰衣人对面而立,旁边巨石上放着一封书信,兼有绢纸、黑墨和毛笔。
灰衣人忧心忡忡地说:“贤弟,此番闹出大事,恐难以收场啊。”
黑衣人一挑眉:“哦?”
灰衣人拆开书信递给黑衣人:“你且看它。”
黑衣人接过来拆开看时,却是家书一封,只见上书:
“
吾儿:
昨下谕旨,敕令刑部三月内追案一十七宗,要拿正凶归案,当头便是那背君命案。为父观之非同小可,特寄此书,以告汝其事。
旨云其人有罪如下:嘲弄国法,悖逆朝纲,杀害官员,弃尸于市,欺我律令,罪大恶极,虽万死不能恕其咎,吾虽执掌刑部,到此亦难为遮掩。儿需知人之七情,莫大于天理律令,吾父子为他已是仁至义尽,今当自寻己便。
此事干系重大,书至令行,万勿拖延。
父
闰
江珪三十五年十月七日
”
黑衣人看罢,凄然笑道:“如此,烦兄缉我归府,以候刑部三堂会审。”
灰衣人急道:“此性命攸关之事,若不谐,吾与君皆死无葬身之地,如何说笑!”
黑衣人见灰衣人着急,说道:“兄长,此弟之衷情。”
灰衣人闻言也不说话,只直直地盯着黑衣人。
“兄使尽解数为我周全一年,小弟感激之甚。本欲还兄以桃、涌泉相报,奈何圣旨二下,限期缉我,兄及令堂暗自抗旨以保我残躯,弟虽肝脑涂地,亦不能报。今既圣旨谕令严令拿我归案,怎能因弟之贪生怕死,而令兄满门受殃?”
“你一死百了,可想过君之贤妻高堂、泰山岳母,如之奈何?”
黑衣人闻言,登时眼中泛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灰衣人忙上前搀扶,黑衣人再三不起,涕泗纵横:“弟之家族,亡于兵乱、毁于战火,吾虽飘摇于世,彷若飞蓬无根、孤雁离群,所以苟活一年,但存侥幸,欲寻家人,奈何音信全无。今心如死灰,还要这残躯有何用?不如将这首级付与兄长御前请赏,尚见得我报恩心意!”
说着,黑衣人拔出佩剑便要自刎,灰衣人忙抓住他胳膊,喝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何敢自戕?!”
黑衣人泣道:“不忠不孝之人,有何颜面存留于世?”
灰衣人夺下佩剑丢在地上,道:“贤弟保疆卫国、驱除外敌,有何不忠?参军入伍,为家争光,有何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