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
2011年的七月,高温天气更是打破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
午后的安城,气温竟然达到了罕见的45度,整座城市俨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不少的行人汗流浃背,微微猫着腰匆匆赶路,如同一只只在热锅里不停翻腾的红尾虾。
从北郊旧货市场开往新都小区的18路公交车,原本是一处避暑的圣地,在公交车站苦等半天的路人们,眼巴巴等来了姗姗来迟的公交车,却不想一上车发现空调似乎有些问题,出风口里出来的竟然都是热风。
这简直是助纣为虐!
就在这时汽车一启动,车外的热气顺着尚未完全关闭的车门涌荡进来,刚上车的人们感觉自己刚出了焖锅,又被扔进了蒸屉。
唯有坐在车厢最后一排的林铮,丝毫没有受到热浪的影响,他仿佛中了邪一般,眼神愣愣的盯着手机屏幕,任凭汗珠顺着脸颊滴落在地上。
手机屏幕上清晰的显示出今天的日期——2011年7月2日13时39分,下面清晰的标注着两行小字:“宜:余事勿取,忌:诸事不宜。”
手机应该没坏……
使劲掐了一把大腿后,疼的龇牙咧嘴的林铮这才回过魂,伸手抹去额头的汗珠,心情如同坐着过山车通过了最高点一般,刺激万分。
“没想到我居然重生了!”
就在十几分钟前,林铮参加高中毕业十五周年聚会,被多年未见的损友们灌的烂醉如泥,昏死在沙发上。
没想到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家乡安城,正傻傻坐在热气蒸腾的18路公交车上!
“算算时间……我一下子从30多岁的老腊肉,变成了刚满17岁的小鲜肉!”
林铮眉毛轻轻一挑,感觉自己有些飘飘然,仿佛腾云驾雾一般。
记忆中17岁的自己,总是喜欢带着一副耳机,一边听着地下乐团的荒诞摇滚,一边躲在角落里偷偷给班花写情书,身上最值钱的东西,除了口袋里的几块零钱外,就只剩下那让人无比留念的青春年华。
哦,对了,还有新买的手机……
想到这里林铮不由得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着手机屏幕里自己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心中不由得感叹。
“还是那么的……帅!帅的那么清新脱俗,那么惊世骇俗,那么愤世嫉俗,那么……”
自恋的林铮一时间有些词穷,反正自己就是帅得掉渣,即便是重生到17岁高中刚毕业的时候,自己还是安城一中最帅的那一个。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林铮自己深信不疑。
可尽管帅到如此惊天动地,却没能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遇上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这让多年后的林铮多少有些遗憾。
现在好了,一切重新来过,曾经的遗憾都有机会弥补,终于有机会突显一下自己的颜值优势。
想到这里,林铮再一次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神经病!”
顿时,林铮周围2米的范围内似乎成了真空地带,所有人都一脸嫌弃的看着这个一直坐在位置上傻笑的高中生。
但林铮毫不在意,脸上仍然带着一贯的迷之自信,开始审视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
刚才车上的人并不多,但是经过热闹的时代广场站,车厢里一下子变得人满为患。
仔细看看,林铮发现这个时间段乘车的,大多是前往安城一中的高中生,而且以靓丽的女生居多,微微晃动的裙摆,满满的青春气息,些微张扬的荷尔蒙,让他不由有些迷醉。
“青春的感觉……真是让人上瘾!”
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林铮如同归来的帝王一般,居高临下俯视车厢里的众人,脸上露出得意忘形的笑容。
很快他就要开启金手指,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