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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苹家里更穷,人长得不好看胃口还大,天天吃不饱。
打从梅傲雪来第一天,王青苹就抱人家大腿去了,一应行径挺露骨的,时常以大小姐身边第一得力人自居。
用宋瓷的话来讲,那就是梅傲雪的头号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那种。
都一个村住着,李胜男当然也明白知青之间那点小九九。
依着王青苹巴结梅傲雪的程度,每天巴不得变成大小姐的影子随身服侍,哪有那个闲心去学啥唱歌跳舞?她就不是那样时髦人。
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梅傲雪想学唱歌跳舞,王青苹又甘当马前卒去跑腿了。
不过梅傲雪家里有钱,从小就在她身上花钱栽培她,什么琴棋书画唱歌跳舞的,应该都有所涉猎才对,怎么突然这会儿煞有介事地想起来要学?
李胜男第一个想法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录音机的主人,金戈。
梅傲雪人如其名,性子其实挺傲的。
她平常总被人捧着,啥事儿都不用愁,更不用她动手,连开口吩咐都不必,一个眼风扫过,就有人主动替她分忧解难。
王青苹扮演的就是这样的角色,王红胜也算。
围在梅傲雪身边献殷勤的人多了,也就显得不爱凑过来的金戈几个格外不卑不亢,有礼有节的。
于是,与众不同的金戈等人,很成功地引起了梅大小姐的注意。
在意是感兴趣的前提,感兴趣又是产生好感的基础。
一来二去的,梅傲雪就养成了在周遭人群喧嚣中,留意金戈动静的习惯,不知不觉就情根深种了。
她性子傲,不会主动讨好人,身边又总是人满为患应接不暇的,因而她那点隐秘的小心思,还真没几个人发现。
王青苹算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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