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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玲在国外用。
马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玲也不怎么爱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着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也是平妈从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