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便被约翰跟毕肖普当场逮住,她没有丝毫隐瞒自己犯罪的过程,并将事情的原因说了出来。
她放火烧的车子是一个面粉贩子的车,因为她花了三十美刀只买到了而是美刀的面粉分量,这让她越想越气,于是便威胁面粉贩子的弟弟,没有得到面粉贩子所在的位置后,她一气之下,便弄了点汽油,泼在面粉贩子的车上,一把火点着,算是报复。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在威胁面粉贩子弟弟的时候,用随身携带的一把细长的刀子刺伤那个少年,而距离那个少年被刺伤,已经过去了快半个小时了。
马龙一听,心中升起一阵不祥的预感,他在心里盘算:“半个小时的时间,如果那个孩子被刺伤了内脏或者大血管的话,恐怕现在人已经凉了。”
其他三个人也是同样的想法,但是约翰还是不肯放弃,在场的几个人里面,只有他有过婚姻,也有一个儿子,所以对于孩子的生命,他比任何人都看重。
“我们需要快点,不然的话,孩子肯定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我知道,她有交待是在哪里刺伤的孩子么?”
约翰点头:“她说过了,但是我跟毕肖普过去的时候,并没有找到孩子。”
“告诉我在哪,我去看看!”
孩子受伤,肯定不会在原地死等,而且他还是孩子,有没有手机叫救护车还是一个问题。
“就在那边的那个巷子里。”
毕肖普给马龙指明方向,马龙跟艾丽莎对了一下眼神后,便快步跑过去。
他跑进巷子,在一处墙角找到一摊血迹,随后他低头闻了闻,强忍着被酸臭味袭击,确定这里属于孩子的气味,然后循着空气中还没有彻底散去的气味,去寻找孩子。
有些人可能会会问,为什么不用血腥味去作为线索?
原因很简单,在洛圣都这里,下水道随时随地都会散发着血腥味,很多建筑里面都有血腥味,单纯的依靠血腥味去寻找一个人的下落,很容易会被误导,所以马龙才会选择一个独属于孩子的气味。
马龙的脚步越来越快,很快,孩子的气味变得浓重起来,而同时血腥味也同样变得浓重。
“糟糕了!”
血腥味变得这么浓重,证明孩子的出血量很大,快速来到气味的源头,一个孩子藏身于角落,身体被盒子挡住,如果不是专门寻找的话,可能看不到他。
看着孩子苍白的面容跟已经没有了任何光彩的瞳孔,马龙抱着一丝丝的希望侧耳听了听,他的心跳已经停止。仟千仦哾
“可惜,你已经死了,如果你有一口气在,我都可以救你一命。”
马龙的手头有血兰提取液,想要救一个人的命很容易,但是前提这个人得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