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湛北一直都是相当狂妄而傲娇的,他还真的看不上陆斯城那个阴狠的家伙。虽然他一向不喜欢害人,但却也是个锱铢必较的。以前的那些帐自然要算,而且会算得清清楚楚,只是他不急,很多事情是都需要慢慢来的。就比如和李薇的关系,他也不会急。虽然他一向都是个很莽撞的性子,但是这些年真的也是有了不少的长进的。对李薇,他不需要那么心急,因为孩子在那,随着孩子慢慢长大,李薇一定也会慢慢的收心的。毕竟和陆放的感情是从小到大,想要一点痕迹都没有真的是需要费一些功夫的。更何况,现在陆放也不在,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陆放现在估计还挺忙的,到了一个新地方总是要有一段时间是需要来适应的,而且是估计要个几年才会回来。到那时候,李薇和他的孩子估计也是满大街跑了,到时候他还怕什么?其实他厉湛北何时又怕过什么?何时?之所以将陆放给弄出北城,还是真的不太喜欢他们之间的那种暧昧。其实他也是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这些都是陆放同意的。陆放那家伙表面看起来人还挺善良的,实际上也不是特别好商量,但总算还是走了。这中间到底有什么交易,厉湛北就不想多说了。更具体的细节,他也是不想要李薇知道,当然是一辈子都不知道最好,也幸好她最近是没有给陆放联系,不然还真的会发现什么。这一点,李薇还是表现不错的。但厉湛北也会明白,联系是迟早的事情。毕竟他们哪怕做不成夫妻,也会是兄妹那种至亲的关系。等到他们联系的时候,陆放已经在那边安顿下来,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也是没什么能够改变的了。
厉湛北不想要什么,只是想要他的婚姻可以安生一点,自在一点,不需要有任何人打扰,只需要安静的过日子,安静的经营那么一个家。家其实才是厉湛北最想要的,而他的家里,就需要有李薇还有孩子们。每次回家的时候,都有孩子们还有她出来远迎,叫一声爸爸爸爸,到时候厉湛北会将孩子们抱起来,抱得高高的,然后一手揽着李薇,一起回家吃晚饭。就是这种感觉才是厉湛北想要的家,李薇应该也是吧。
厉湛北其实在那两年里调查过李薇,这事情他之前就和李薇说起过。他调查了很久她,最后之所以在犹豫,很多程度上真的是因为有陆放的原因,还有另外一部分是属于他自己的。但厉湛北又很清楚自己,真的是和那些事情没有关系才确定了要结婚的。但是最终因为陆放的关系还真的推迟了很久。因为,陆放和李薇的感情,他虽然知道不多,但是真的有还算多的资料。他看着那些点点滴滴,甚至都会被感动,如果那个女人不是李薇的话,厉湛北甚至也会觉得这两人也算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谁让李薇遇到了他呢?无论怎样,哪怕是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很单纯的初恋,但的确是,厉湛北才是李薇的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无论怎样,哪怕是过去多少年,估计也是难以忘怀的。因为曾经他们有过那种关系。也是因为是厉湛北将李薇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他们之间的那种真正的亲密,也是陆放没有过的。因此厉湛北对陆放没什么可嫉妒的,也没什么可愤恨的。反而觉得这家伙真的是太正人君子,如果换做是他,定然是不会等了那么多年的,也不会给李薇那个机会。他遇到真正喜欢的,先是占为己有再说。
陆放这个人的确是太善良,虽然这点厉湛北也不想承认。但是真的有那么个人那么做,厉湛北起身觉得反而是一种傻。对厉湛北来说就是一种傻,笨,呆,但当然对陆放来说,那是对李薇的爱,那种爱甚至已经超越了生命,超越了一切。试问厉湛北,其实很多陆放为李薇做的事情,厉湛北甚至不定都可以真正做到的。在这一点上,厉湛北自认是赶不上陆放的。但是厉湛北却也有自信,厉湛北在李薇心里的位置其实早已比陆放重要。因为最终李薇还是选择了他,不是吗?无论这个选择是被动还是主动?最终都还是选择了他。
当然也可能,李薇是觉得自己已经不太可能和陆放在一起。有些女人或者男人总是会很傻,很在乎处女这种事情,虽然厉湛北也会有那么点在意,但绝对是上升不到在一起不在一起这种抉择上来的。厉湛北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还是性格相投,还有相互喜欢,相互吸引的那种磁场。这种磁场真的很重要,就像是吸铁石一样。倘若没有那个吸引力,哪怕是硬按在一起,最终也是没可能黏住的,最终只能是分离,分离,还是分离。
所以,两个人能够在一起醉重要的还是那个吸引力这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可能真的不太能够长存在。试问,已经做了几十年的夫妻还会如同年轻的时候那么有吸引力吗?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了,但是那时候的感情也是不需要吸引力了,因为彼此早已成为了彼此的一部分,生命的甚至身体的一部分,最终谁也离不开谁,离开的话只能砍断自己的左膀右臂那种,那痛苦自然也是非人类可以承受的。因此最终自然是会在一起,因为已经离不开了,纠缠的太深,成本太高,还有那种习惯,习惯了对方的那种习惯都是很难改变的。
厉湛北现在很自信,虽然的确是在陆放身上使用了点小小的诡计,但是这样也不错。人有时候真的不能太善良,如果最终结局是不好的,那么他宁愿自己邪恶一点。他可是不想成为第二个陆放,做那个舍己为人的人。他没那么伟大,他爱的话就是要在一起。这点,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