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修合上笔记本电脑,佯怒道:“怎么说也是我第一本小说,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努力了,你就不能多给我点鼓励?”
艾玛盈盈一笑,给了自己男友一个甜甜的的吻:“我很喜欢你的故事。”
罗修这才转怒为喜,也吻了少女一下,但在心里还是暗自叹了口气——
果然,自己不是写小说的料。
罗修在《哈利·罗》里只是负责出主意的,具体写作的是韦尔斯利主教,反倒是艾玛参与了不少工作。所以这次搬运《温暖躯壳》,他决定动手写一本,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写作的天赋。
结果才写了个开头就卡了半天……
这就好比起点的资深书友们,看到一堆扑街作者的太监作品后怒发冲冠,觉得就凭这帮死太监的水准,自己都能写得出来。于是一大群人就凭着一腔热血开始码字,结果坚持了三天之后就投降了……
写小说并不是只要有人物设定、故事背景和故事框架这三大要素就可以了,怎样把心中的想法用文字表述出来才是最难的,大多数人的词语储备相当匮乏,这也是很多萌新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的原因。
譬如描绘戈壁的美景,一个好的作者会这样写:
一盘浑圆的落日贴着沙漠的棱线,大地被衬得暗沉沉的,透出一层深红;托着落日的沙漠浪头凝固了,像是一片睡着了的海。
而一个大神则用两句话就能概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短短十个字就描绘出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读者光凭想象就能在脑海中勾勒出塞外黄沙莽莽,无边无际,唯有天地的尽头有一缕孤烟在升腾。接着是落日低垂河面,河水闪着粼粼的波光,恍然红日就出入于长河之中,平添了河水吞吐日月的宏阔气势,令整个画面更显得雄奇瑰丽。
至于罗修,现在还只会:我屮!真漂亮!
所以他写出来的小说就可想而知了。
艾玛也清楚罗修的水平,尽管这只皮皮修经常能够脑洞大开想出一些有趣的点子,但毕竟基础摆在那里,写作水平的上限不高。少女把这次的工作视为挑战,虽说原着的文笔差了些,但小说的框架还是不错的,艾玛想用自己的笔让这本小说获得新生。
接下来的两个月,艾玛稍稍放下了sats的备考,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温暖躯壳》英文版的写作上。
这给了罗修更多的自由时间,当少女在伏案写作时,他就在旁边玩命在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打字。一次艾玛写的头疼后停笔休息片刻,顺便看了一下罗修到底在干嘛,结果看见他在写一篇新的小说。
“你又写了一本小说?”艾玛有些好奇,在她印象里,自己的男友不该是如此勤奋的人。
“嗯,”罗修边回答边继续噼里啪啦地敲打键盘,“不过不算是正规小说,就是一篇网络小说,用连载的形式发在网上的。”
艾玛知道网络小说,这两年在中文网络上特别流行,没想到罗修也赶了这个时髦。她好奇地和少年挤在一起,稍微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这个陈俊是小说的主角?”
“是,这是一本星际为背景的科幻小说,”罗修给艾玛介绍起来,“陈俊就是这个故事的男主角。”
艾玛用最快速度看了几章,觉得有些辣眼睛:“但你这里写的好像是中世纪风格的魔幻小说?”
罗修嘿嘿傻笑了起来,这本书前300章简直就是一部羞耻到爆炸的黑历史,完美展示了一个作者从萌新到大神的转变过程……
没错,出来吧——
力量即是正义!强权带来自由!独裁维护和平!利刃所向即是帝国边疆!征服一切!征服一切!征服一切!!!
《希灵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