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士不明所以地问,绫香坚定地回道:“我和你只是魔力连接起来了而已,对吧?甚至连正式的御主与从者的关系都不是!既然这样,我觉得在你遇到更好的御主之前,你的真名还是先保密比较好。告诉我这种人,对你是有害无……”
绫香用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劝阻剑士,然而——
“吾名理查德!是诺曼底公国的君主,也是英格兰国王!”
绫香正奇怪剑士的表情为何突然变得严肃,就见剑士干脆地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又仿佛是为了让她安心似的,响亮地报出了真名。
“不过我已经死了,所以这些名号都得加个‘前’才对。”
看到绫香目瞪口呆地愣住,剑士再次露出小孩子恶作剧般的笑容,耸了耸肩。
“比起我的真名和头衔??可能‘狮心王(Lionheart)’这个俗称更出名吧。”
············
现在,森林里。
“唉,真是被个不得了的国王牵连了。”
在报上真名之后,剑士对绫香的态度和之前一样。
刚听到“国王”这个单词的时候,绫香有些吓着。但之后,看见剑士吃着乐队成员买回来的快餐并露出感动的神情,又一直待在Live House里专心听音乐,绫香决定不去过分在意对方生前的立场。
“爵士乐……古典乐……布鲁斯……流行乐……每一种都特别棒!哦哦,田园歌(Pastorela)、埃斯坦比(Estampie)、不协和歌(Desco rt)……南方诗人们的歌也开拓出了新的领域!”
大概是出于Live House老板的爱好,这里收集了全世界各种各样的音乐唱片。剑士每听一首曲子,都会由衷地表达他的感动。
“绫香,你们国家的演歌善于抒发人的情感,十分动听。动画歌曲则极具叙事性,风格多样,太棒了!这个国家的说唱乐巧妙地将语言和音乐配合在一起,令人眼前一亮!”
绫香看着这样的剑士,心中对这位国王的敬意正逐渐消失。不过,绫香觉得剑士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便随着他一起听那些五花八门的音乐。
“英格兰的音乐也多种多样,从让人感到怀念的圣歌和民谣到一种叫前卫摇滚( Progressive Rock)的音乐,都非常有意思!不得不感慨,音乐是自由的!”
最后,大家一起用DVD机观赏了莫西干发型男人一开始提到的乌比·戈德堡的电影。
剑士赞叹道:“原来如此,这就是所谓的电影啊!和戏剧有着不一样的味道,很不错啊!啊啊,这支圣歌队太厉害了”。
而绫香在音乐电影开始没多久就败给睡魔,在Live House的沙发上打起了瞌睡。
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二人向莫西干发型男人一行道谢。
刚走出Live House,剑士唐突抛出这样一句话——
“好,我们去找人联手结盟吧。”
于是,绫香和剑士踏入了森林,因为这里能感觉到强烈的英灵气息。最终,他们遇见一名长发英灵——不知对方是男是女,却美得让绫香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剑士刚见面就自来熟地跟长发英灵交谈起来,但英灵也没有表现出被冒犯到的样子。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听长发英灵这样问,剑士朝绫香的方向望去,说道:“也没什么啦,虽然我不知道你的真名,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英灵??但我走了这么久,第一个见到的英灵就是你,所以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说到这里,剑士提出了那个建议。
即使是从事先得知内容的绫香来看,那也是一句非常荒唐的话。
“你要不要跟我们联手?”
“他真是直接啊……在这个人治理的国家里,人民应该很不容易吧……”
绫香轻轻叹了口气,一边抚摸银兽的后背一边逃避现实。
“不过话说回来,这条狗虽然很大,但十分亲近人,好可爱啊。”
就在绫香与被她当成狗的银兽玩耍的时候,长发英灵温柔地微笑着问剑士:“和你们联手结盟??我倒是可以,但我的御主能获得什么好处呢?”
剑士再次看向绫香,耸耸肩回道:“既然你这么重视御主,那是不是该劝劝它别随随便便接近敌人呢?”
“这是我要对你说的话……不过,看来我们两个人担心的事情是一样的啊。”
“嗯,虽然我们想方设法地保护御主……但问题是他们本人那副样子……”
“他们在说什么呢?”
绫香坐在巨大的树桩上不解地想,可转眼她便投入地抚摸起银兽,将疑惑暂且抛到了一边。
“大狗真暖和啊。是那位英灵养的吗?”
银兽仿佛也乐在其中,它趴在绫香的大腿上,任由绫香随意摆弄它的皮毛。
看着这样的一人一兽,剑士叹了口气:“我还以为它是更加警惕人类的生物呢。”
“我的御主与人类的相处方式有些特别,它并不喜欢人类。我觉得它只是破例亲近你的御主,就像是把她当成了同伴或是战友那样。”
“可能是因为她们都不像御主吧。不过,事实上她的确不是御主。”剑士开了一下玩笑,又说道,“我想与你们联手结盟的原因是……我昨晚在城里见到魔物了。”
“魔物?”
“我不清楚你知不知道,那种魔物叫吸血种,是以吸食新鲜人血为生的人类天敌,也是圣堂教会的讨伐对象。啊……首先,你知道圣堂教会吗?”
剑士从最基本的知识开始确认,只见长发英灵微微地摇了摇头。
“我只知道圣杯给予我的那部分知识。在我的时代还没有出现圣堂教会,而那个名叫吸血种的魔物……怎么说呢,我那个时代虽然有吞食血肉的魔物,但我不清楚它们是不是同一种东西。”
“哎呀,看来在历史上,你是我的大前辈啊?”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啦。仅仅是我比你先出生,又比你先死而已。我认为在我死之后出生的人们才是值得敬爱的先驱者,他们不依靠神灵,也能开拓星球。”
“就算你夸我也拿不到好处。”剑士笑着回道,但过了一会儿,他敛起笑容继续道,“这场圣杯战争有些奇怪。我觉得这里正在发生某些的事情,光用‘座’给予的知识是解释不了的。你有什么头绪吗?”
“……”
“圣杯战争可能被卷入某种非常麻烦的事情中了……又重者是被某些人利用了。我的想法很简单,解决掉所有问题后再重新开始圣杯战争。”
剑士说着,又瞥了一眼绫香,然后用她听不到的音量小声继续道:“再这样下去,就算我输了,绫香躲到教会去避难,她也不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吸血种可以无所顾忌地袭击教会。”
“你还挺重视你的御主。”
“不,如果她是那种从一开始就干劲十足的御主,我也不会为她考虑这么多。她其实不想参加圣杯战争,却因为与我连接上而被卷了进来。若我不为此事负责,将她抛到一边,那会玷污继承了我们一族族谱的那些国家,以及我们伟大的第一国王之名。”
剑士压低声音,却说出一番掷地有声的话。对此,英灵不由地扑哧一笑,点头道:“真有趣。你应该也是一位王吧,但和我认识的那位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尤其是朋友的数量,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比一般人还要多。”
“是吗?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比我的多吧?”
“我把活在世界上的万物都当作朋友。不过,很多时候是我在自作多情啦。”
长发英灵说着,静静地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手掌向上摊开。随着他的动作,地面不断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气泡,剑、锤、斧、枪等无数武具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气泡之中。
“不过,能够让我敞开心扉的挚友只有一个。”
见状,剑士咧嘴一笑道:“喂喂,你这到底是答应和我结盟还是拒绝啊?”
“我想答应你??然而,有两个问题。”长发英灵面带柔和的笑容继续道,“我唯一的挚友是个很挑剔的人,每当我交了新朋友,或是想与谁合作的时候,他都会说‘让本王来试试你有没有资格与吾友联手’,然后用一些难题把人赶走。”
长发英灵回忆起遥远的过去,露出怀念的笑容。
“如果是你,他大概会要求与你较量一番武艺吧。你又不是乌鲁克的子民??若你太弱则会被他当场杀掉,因为他会把你当作想偷盗宝物的贼人。”
“我听懂你的意思了。你该不会是要说,你的‘挚友’这次也被召唤出来了吧?”
“感谢你有这么快的理解能力,我也不忍心现在给你希望,事后再让你失望。我想先确认一下,你是否有能力与那位王战斗。如果你觉得不方便,那消灭魔物的事就交给我一个人去处理吧,你们可以在我解决掉魔物之前先躲到什么地方。”
从地面涌出的无数武具突然倾斜,尖端全部指向剑士。
即使身处这样的境地,剑士还是先看了一眼绫香与银狼,确认武器并没有对准远处的他们后,才放心地笑道:“你可真温柔。如果你一个人就能解决,那为了能够确保得到圣杯,直接在这里把我杀掉不是更好吗?”
“可惜的是,我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我接下来只需要履行与朋友的约定,对于你们的生死,我并没有兴趣。”
长发英灵带着无比柔和的笑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仿佛意味着“今后要是有兴趣了就来拿你们的命”。
剑士反倒愉快地应道:“我最喜欢简单明了的事。一句话,就是要我给你展示一下武艺。”
“啊,你们要做什么……”绫香见状不禁开口叫了一声,剑士却连头也没回,只是稍微抬了一下手。
“放心吧,绫香。我们是为了结盟比试一下身手而已。不想和弱小的人结盟,一般来说也算是人之常情。”
“感觉你的言外之意是,你并不一般啊。”
听到长发从者的话,剑士露出了为难的笑容。
接着,剑士像是要让眼前的英灵和绫香都听得一清二楚似的,高声说道:“正如你所说的,我可能不如自己想的那样‘一般’。事实上,我身为王,也一直在给国民和王弟添麻烦。敌人称呼我为无恶不作的王,我尊敬的劲敌也从里到外都与我截然相反。”
尽管剑士说出了这么一番贬低自身的话,可他的眼睛依然闪烁着灿烂的光芒。
“就算我明白治国的道理,心中还是不断涌出我无法控制的激情。”
——咦?
听到这句话,绫香突然感觉到身体有些不对劲。
——令咒在……发热?
绫香身上的特殊令咒是魔力连接的起点,此刻大量被误认为是热量的“波动”正通过令咒流入她的体内。就像是为剑士提供魔力的代价一样,剑士那无法抑制的热量也传给了绫香。
“好厉害??超乎我的想象,你应该是很强的英灵吧。从地面冒出的那些武具??每一件都是人类最杰出的结晶,而你能让它们都瞄准我……哈哈……”
剑士先是轻声笑着,笑着笑着——瞬间将之前一直藏在心里的热量全部爆发出来。“哈哈哈哈哈!太棒了!伟大的英雄啊!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耀了!我要由衷地表示感谢!向你!向圣杯!以及……
“我们第一国王的‘远离一切的理想乡(阿瓦隆)’——是你赐予我挑战神代传说的机会!”
············
昏暗之地
“不过话说回来,还真是不可思议啊。”
“你指什么?”
从者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弗兰切斯卡躺在床上,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答道:“唔……明明用上了‘那个触媒’,为什么出现的不是阿尔托,而是那个奇怪的剑士呢?”
“你用了什么触媒?”
“唔??因为听说那把传说之剑的剑鞘不见了??我就用据说封印过那把剑鞘的箱子,上面有着和剑鞘同样的花纹。”
“箱子?”
看不见身影的英灵问道。
弗兰切斯卡在床上滚来滚去,不解地说:“对,据说是爱因兹贝伦在康沃尔发现的,用打磨得很漂亮的石头做成的‘箱子’。因为上面还残留着魔力的痕迹,又有跟剑鞘相同的花纹,所以我才觉得那绝对是阿尔托的嘛。”
············
大森林。
面对突然兴奋起来的剑士,长发英灵带着平静的微笑,开始向插着无数“宝具”的大地注入强大的魔力。
绫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等一下?
那家伙的剑……还被警方没收着……他要赤手空拳地打吗?
而且,他连铠甲都没穿啊?
剑士脱掉了由魔力构成的铠甲,现在他身上穿的是在LiveHouse拿到的那套便服。
在绫香眼中,地上的武具每一把都散发着凶恶的气息。她心想,虽然不知道剑士的铠甲能起多大的作用,但至少比便服要强,穿着便服眨眼间就会被扎成透心凉吧。
绫香慌慌张张地想制止他们,长发英灵却没有理会她,而是将所有武具一齐从大地中射了出来。
与此同时,剑士脚下用力一蹬地,迎着利刃之群冲去。
他意气风发,并满心欢喜般地说出一句斗志昂扬的话——
“开始我们的战斗吧!”
············
警署。
“术士,我给你的那把剑,能看出什么名堂吗?”
对于奥兰多的询问,电话另一头的英灵无奈地回答道:“什么玩意都没有,这东西根本不是宝具,就是一把装饰剑。不过,设计得挺不错的,能给我吗?”
奥兰多交给大仲马的是剑士留在警署的那把装饰剑。
没人能想到剑士会丢下武器优先选择逃亡,所以当奥兰多回到署长室,发现那把剑还放在办公桌上的时候,他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陷阱。
“好歹它也是证据,不能私自给你。”
“我说,你还是老样子,跟粪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我更关心的是,听说那家伙的确用这把剑放出了雷电一般的斩击,砍碎了歌剧院里坠落的瓦砾。我已经更改了目击警察们的记忆,但其中还有些人说,那简直就像激光炮。”
奥兰多推测,最开始毁掉歌剧院天花板的恐怕也是这把剑的力量。
不过,他判断这只是一把普通的装饰剑,所以他让身为术士的大仲马来解析一下,说不定会有什么发现。
顺利的话,或许能以交还这把剑为条件,与剑士缔结同盟协议,但如果它不是宝具,那这个方针就不现实了。
“掺杂着红发的金发骑士啊……我猜十有八九是狮心王。”
“你果然也这样想,术士。”“嗯,说到狮心王,他可是伟大亚瑟王的粉丝。他从小就把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们的传说当睡前故事,一直听到长大。城中乐师们演奏的音乐也必定是歌颂亚瑟王的歌曲。还有人说他年轻时看似放荡不羁,实际上是在到处搜集亚瑟王的遗产。”
“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
奥兰多觉得那是后人编造的英雄轶事之一,根本无关紧要,不料术士的反应却有几分认真。
“据说吟游诗人的文化之所以如此繁盛,是源于德鲁伊的神秘经由口头传遍世界各地的技术,因此最好不要小瞧当时的诗歌。如果每天都听同样的睡前故事,那它就会变成诅咒或者祝福这一类的东西,就算能改造人类的灵魂都不出奇。”
“狮心王那个时代,神秘应该比较薄弱吧?”
“在美洲大陆或许是这样。按照现在的算法,狮心王是法国人,可他称王的英格兰却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神秘难以外泄。他在活着的时候接触过某种神秘也很正常。从当今魔术根据地之一的‘时钟塔’位于英格兰就能猜出来了。”
说到这里,术士先顿了一下,然后像是要劝奥兰多似的,语气沉重地问道:“我说兄弟,你知道狮心王在我那个时代被称为什么吗?说不定现在还有人这样叫他。”
“狮心王的逸闻太多了,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奥兰多原本以为术士又要开玩笑,可转念一想,术士说的话有时又的确能给他带来重要的情报。不过,奥兰多倒没有期待到这种地步,只是平静地听术士道出答案。
“彷徨之王。”
“啊,你指的是这个。我听说他在位十年,待在自己国家的时长连一年都不到……”“我说的不是这个,不是说他经常上战场什么的。”
见术士卖了个关子,奥兰多诧异地问:“那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狮心王又是在哪里彷徨呢?”
“——在神话与历史的分水岭。”
这句话很有力度。
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有力到让奥兰多都不禁沉默的地步。
“换句话说,他曾经一只脚踏入过精灵、符文魔术等神秘依然盛行的时代,也是那个时代最后的一位王。你可不要低估他啊。”
············
森林里。
有一个词叫“电光火石”。
那是用闪电的光和燧石的火来形容速度飞快。
但绫香在这一瞬间看到的,是一幕幕激烈到能够灼烧眼底的“电光火石。”
无数武具从大地中射出。
剑士在武具之间穿梭,逼到长发英灵身前,顺势释放出一记狠狠的右勾拳。
长发英灵立刻闪身,但剑士跟着向前踏出一步,从左下方斜着挥出一记上勾拳。
对方继续闪避,扬起的一部分长发被拳头击中,数根头发轻轻地飘落到地上。
剑士的拳头化为斩击,割断随风飞舞的头发。
他进一步逼向长发英灵,踩着灵活的步伐躲开对方释放的大地触手。他甚至将从地上冒出的武具当作踏脚石,朝对方施展出堪比专业拳击手的连击。
长发英灵也不是省油的灯,及时地将逼向自身的凶恶拳头一一化解。
单论速度,剑士虽然略占上风,但在爆发性的筋力上似乎比不过长发英灵。剑士被剧烈地弹开后速度就会受到遏制,最终造成和长发英灵平分秋色的局面。
这时,武具又接连不断地从地上袭来,剑士不得不拉开距离,重整态势。
“真让我吃了一惊,你好快啊……没想到你的身手比我还要快,莫非是强化身体的魔术?”长发英灵饶有兴致地问道。
剑士目光炯炯有神地答道:“算是吧,不过不是我的魔术啦,我更在意的是……我的拳头果然打不到你啊。”
“魔术是你‘朋友’的把戏……你还学习过拳术吗?”
“学了一点。我本来想把今天在电影里看到的技术和我学习的格斗术组合到一起试试,但看来没那么简单啊。你可是我们的结盟对象,我总不能杀掉,把你打晕就差不多了吧……”
“只是学了一点,看了一点就能做到刚才那种地步,你已经足够厉害了。”
长发英灵面带笑容地说着,稍稍改变了气息。
很快,剑士发现长发英灵改变的不只是气息,还有站姿或者说全身的平衡感也微微发生了变化。
见剑士面露疑惑,长发英灵说道:“身为枪兵,我要拿出点真本事了。”
“我是剑士,请赐教啦。”
二人互相报上职阶,相视一笑,随即动了起来。
火花四溅的战斗再次在绫香面前展开。
她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句话,那是黑衣女子在歌剧院里带着残影四处跳跃时,剑士用感叹的语气说出的一句话“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比洛克斯莱更身轻如燕的家伙!”
可是,绫香想。她不清楚怎么才算“身轻如燕”,但单纯看爆发性速度,剑士应该在那个黑衣女子之上吧?
然而,身处战局中的剑士一边继续用拳头进行攻击,一边感到惊诧。
“喂喂,这是什么戏法?这家伙……速度比刚才更快了……”
剑士不知道,枪兵在改变气息的那一刹那使用了“变容”技能,通过降低耐久和魔力来提升敏捷。
这样一来,他们两人的速度就不相上下了。再加上枪兵的筋力本身并没有降低,所以剑士的拳头连击被枪兵挡住并压了回来。
紧接着,剑士的右手变出一只含有魔力的水球,释放出闪光,让对方露出了一瞬间的破绽。
可剑士没有趁机向对方追击,反倒是主动拉开了距离。
他看了看地面,避开袭向他的触手与武具,捡起掉在身边的一根粗树枝。剑士把树枝指向枪兵,狡黠一笑。
“半吊子的拳术果然不行啊。接下来,我用回符合职阶的剑吧。”
枪兵兴致勃勃地问:“你打算用那根树枝代替剑吗?”
剑士耸耸肩,答道:“我一直都想模仿湖中骑士,嘴上说着‘骑士不徒手而亡’,手执一根捡来的树枝便能击退敌人。”
绫香与银兽站在一起,屏息凝神地关注两位英灵的战斗。
看见剑士自信满满地拿着树枝摆出架势,绫香有些不安地想:虽然不知具体是怎么回事,但他该不会是因为想模仿那个什么骑士,才故意徒手挑战人家的吧?不会吧?
绫香颊边流下的冷汗仿佛成了信号,大地再次射出无数武具,一同飞向举着树枝的剑士身上。
武具密密麻麻,就算剑士使出之前的速度,也未必能够全部躲过。
绫香眼前就是这样一幅绝望的画面。
可是下一秒钟——即将冲破绫香喉咙的尖叫被更大的惊愕压了回去。
因为那根普普通通的树枝,居然开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